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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法院今年普通程序案件陪审员参审率100%
发布时间:2013-11-08 10:22:25
本网讯(杨发兴) 近年来,云南省剑川县人民法院不断优化人民陪审员组成结构,从人员选任,工作机制,加强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的积极性,大力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 2013年,剑川法院按照最高法院和云南高院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的有关规定,按照与一线办案法官1:1的比例选任人民陪审员,在原有12名人民陪审员基础上,新增人民陪审员8名,人民陪审员总数达20名。该院同时作出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均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比例达100%。 该院积极争取县委支持,成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负责人民陪审员的选拔、培训、任用、考核等工作,使人民陪审员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发展;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已列入县财政预算负担;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审理案件时,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协助审判人员对案件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促进了案件调解率的不断提高和案结事了人和。 截止10月底,该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全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共参与审理案件85件。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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