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党政> 各地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丹寨县与泰州高港区缔结友好交流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3-10-29 13:31:40


缔结友好单位签约仪式现场。

    本网讯(李定福)  为加强东西部检察院之间合作交流,实现优势互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检察院与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经过磋商,双方党组书记、检察长于10月22日在高港区院签订了友好交流协议书,两个检察院正式缔结为友好检察院。据悉,丹寨县检察院是该州检察机关首次与东部发达地区检察院建立友好单位。

    在缔约过程中,双方的检察长先后致辞,介绍了各自院的基本情况,表达了双方建立长期稳定、全方位多层交流机制,促进两个检察机关的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的良好愿望。黔东南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龙江平、高港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向荣参加签约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

    根据两个检察院签订的《友好交流协议》,双方确立了“友好合作和促进检察事业发展、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建立合作长效机制,互为对方提供学习考察、业务交流的平台,约定两院交流合作的形式、内容、保障措施,并建立两院检察长定期联系制度,相互通报本院工作情况、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经验及其他工作开展情况,每年至少保证有一次以上的正式交流;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双方在人才、技术、资金、项目、文化、基础设施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建立学习交流机制,双方年内要定期不定期的相互交流学习,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双方要在重大政策、法律、技术、项目等方面的前端科技和前沿信息实行开放式共享;建立两院办案协作机制,坚持“服务为本、合作共赢”的理念,加强委托调取相关材料、委托告知委托送达等相关事宜。

    在签字仪式之前,丹寨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宗凯在高港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华为民的陪同下,参观了高港区检察院院容院貌和建立群众工作站建设以及检察文化建设等。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