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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五年仍不孕 男方诉离获补偿
发布时间:2013-09-12 16:23:43


    本网讯(徐松)  2013年9月9日,贵溪法院上清法庭当庭宣判原告侯义与被告林燕离婚,由被告一次性补偿原告经济损失1.5万元。为这对年轻夫妻相互折腾五年的婚姻划上了句号。

    纵观本案可知,自2008年7月林燕经人介绍与侯义相识,到次年8月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两人感情一直稳定,家庭和睦,对年轻夫妻来说的他们的生活是美满、幸福的。然而,好景不长,婚后1年多,由于林燕一直未生育,侯义父母带林燕去医院治疗,花费数万元却始终未能怀孕。这为两家矛盾埋下隐患,原告父母就一个独子,其担负着“传宗接代”的任务,为此,常常对儿媳百般刁难,原告也经常顶着压力。2010年,原、被告双方就经常吵架,原告甚至还对被告大打出手,林燕父母为维护女儿也与侯义父母经常争吵,这严重伤害了两家人的感情。

    侯义无奈遂向法院起诉离婚。庭审中,原、被双方都同意离婚,原告述称为治疗被告不孕症及彩礼花费数十万元,已导致原告家庭生活困难,被告也表示双方感情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只要判决离婚,可以给原告家适当的经济补偿。为此,法院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遂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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