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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站区法院“雷霆行动”跨省执结600万
发布时间:2013-09-03 11:20:56
本网讯(李宣伯) 9月2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法院执行局干警赴川归来,将所追讨回来的600余万元欠款交付申请执行的企业负责人手中,再次用“雷霆行动”捍卫辖区企业的合法权益。 2013年7月26日,焦作市某化学公司向中站区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执行与四川某化学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四川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达600多万。中站区法院执行局在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立即向被执行人四川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履行还款的义务。但是鉴于被执行人是外省的私营企业,且执行标的较高,为防被执行人趁机转移财产,执行局决定抽调精干人员奔赴四川执行,以雷霆速度执结此案。 8月15日,中站法院执行局派出3名干警,在执行局局长带领下驱车前往四川。长途跋涉1600多公里,历时20多个小时,当疲惫不堪的执行干警到达了四川省德阳市后并没有休息,而是迅速寻找被执行人。不料,四川公司在放消暑假,企业负责人联系不上。执行局干警立刻转换思路,决定从四川公司账户入手。经过四天的查讯,仅在四川公司账户上发现3万元。 经过执行干警的走访调查和不懈努力,终于查到该公司与乐山、绵竹、山东和内蒙的几家公司均有大额经济往来,具有支付能力。于是,执行干警就近来到乐山、绵竹调查取证,并冻结了四川公司在各地公司的债权。终于,四川公司企业负责人得知消息后,积极主动联系中站区执行局,同意归还欠款,此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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