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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或将远程视频推广到办理死刑案件其他环节
作者:袁定波   发布时间:2013-09-03 09:11:24


    “被告人蒋某,今天是司法机关对你进行的最后一次提讯,希望你珍惜这次机会,如实交代。”2008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对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羁押于福建省泉州市看守所的被告人蒋某进行远程提讯。

    随后的5年中,这一新兴提讯模式频频见诸报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要求复核死刑案件必须提讯被告人,我国地域辽阔,为减少长时间的长途奔波,缓解办案压力,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采用和推行远程视频提讯很有必要。"最高法刑一庭庭长周峰9月2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最高法正在逐渐尝试将远程视频推广到办理死刑案件其他环节,如通过远程视频进行民事调解、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

   “面对面”提讯提质增效

    2013年6月25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远在北京的最高法死刑复核案件承办法官与王某“面对面”出现在大屏幕上。

    王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西安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死刑。王某上诉被驳回。

    最高法依照死刑复核程序对被告人进行提讯,法官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对王某进行了讯问。提讯结束后,最高法将讯问记录传真至西安中院,交被告人签名确认后,邮寄回最高法。

   2007年1月1日,随着死刑复核权的收回,最高法为保障死刑复核刑事审判顺利开展,保证案件质量和效率,就死刑复核具体程序和机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推动远程视频提讯,是提高复核效率的一项重要措施。

   “通过远程视频提讯被告人,是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节约社会资源和司法资源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有力举措。”周峰介绍说,最高法明确,远程视频提讯案件一般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情相对简单,被告人羁押地与具备远程视频提讯条件的法院距离较近,能够确保提押安全的案件。

    实践表明,对案情简单,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的被告人进行远程视频提讯,能大大减少审判人员花费在旅途上的时间,节省办案经费,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同时也能相应减轻下级法院配合工作的成本和负担,相关法院也可以利用这些设备和技术,开展本院案件的提讯或开庭。

    视频系统基本建设完成

    远程视频提讯作为对传统提讯方式的进一步延伸和改进,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促进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近年来,全国法院视频系统建设已经基本完成,覆盖率达到较高水平,为开展远程视频提讯奠定了基础。

    记者了解到,最高法先后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远程视频提讯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好远程视频提讯工作的通知》、《人民法院远程视频讯问室建设技术规范》等,以规范远程视频提讯的运行和安全保障。

   “远程视频提讯涉及到上下级法院的刑事审判部门、技术部门、司法警察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需要解决远程视频提讯的排期、技术支持、羁押安全及配合、协调等实际问题。”周峰告诉记者,最高法明确规定上下级法院和各部门职责,以及开展远程视频提讯的技术标准。

    为保证远程视频提讯质量,使提讯视频画面更加清晰、对话更加流畅,最高法有重点对一些案件较多、配合提讯较多,或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级法院加大设备支持力度,已向各地法院提供205套移动对端设备。

    看守所设专网直接提讯

    远程视频提讯伴随科技发展而产生,符合现在及今后刑事审判的发展要求。现代科技的发展为人民法院提高审判效率,提供了快捷、便利、安全的路径。

    据介绍,全国共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级或基层法院配合最高法开展远程视频提讯,远程视频提讯覆盖面已达全国大部分地区,比例正在逐年提高。

    浙江率先在全省各法院建立数字法庭,并将法院专网铺设进看守所,把远程视频的对端设在看守所,实现利用法院网在看守所内提讯被告人。

    在周峰看来, “浙江模式” 能够有效避免押解安全隐患,减少押解压力,方便管理和协调,并且减少对公共道路交通的影响。他透露,最高法正联合有关部门,着力推广“浙江模式”,作为今后发展远程视频提讯的主要方向和重点。

    与此同时,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也在加紧进行之中。周峰介绍说,目前,全国法院专网一级网已全部开通,绝大多数二级网与三级网亦已开通。以此为依托,将争取尽快将法院专网覆盖全国法院,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给有困难的法院投入专项资金,加快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建设在全国推行。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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