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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海法官集体召妓谈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性
作者:黄建平 欧阳辉   发布时间:2013-08-13 15:39:15


    近日,有网友上传了一部“上海高院5法官集体招妓”的视频,引发网民关注。视频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雪明、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等五人,于6月9日晚到次日凌晨在上海衡山度假村里先接受“吃请”,后几人各自进包房,数名女子也进入这些房间,约半小时后女子陆续离开。

    上海纪委官方微博“廉洁上海”确认:视频中陈雪明实为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庭长,纪委与上海高院方面正对四人在夜总会娱乐的情况开展调查。

    举报人倪某处心积虑,用一年多的时间跟踪上海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利用一切手段搜集其腐败、奢靡生活的证据。而整个事件的起因是倪某怀疑赵明华干预其作为被告的案件审理,导致不公正的审判结果。

    这一事件无疑将整个公、检、法系统推向了风口浪尖,也再一次考验着国人的神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已然迫在眉睫,笔者将从法院产生司法腐败的原因、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以及几点建议做一简要阐述,以供商榷。

    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司法腐败问题对法院队伍的危害最大,对公正司法的损害最大,如何进一步推动以保持人民法院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和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提高法院预防腐败的能力,促进法院工作实现新的跨越,作为法院就必须从源头上找原因,从工作中严落实,从制度上严要求,从监督上谋创新,从惩治上下狠处理。

    目前,法院干警普遍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淡薄,对待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审判工作缺乏责任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形;领导班子忙于一些庸俗的社会应酬,不思进取,缺乏战斗力和凝聚力。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不够重视对法官特别是党员法官的管理和教育,党员法官的模范带头作用没有得到好的发挥,产生这些腐败现象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把发展经济与反对腐败对立起来,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决策和部署,抓反腐败工作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发文件上,不抓工作落实,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二、法院有些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或者有制度不严格贯彻执行,管理工作薄弱,漏洞很多。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反腐败任务的落实情况没有认真监督检查。

    四、有些法院领导干部不以身作则,甚至带坏本部门的风气,引发许多腐败问题;一些领导奉行“好人主义”,怕得罪人,执法执纪偏宽偏软。

    在新的世纪里,法院在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中,最重要、最根本的就是要全面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法院干部队伍发展的重大变化来深入思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

    深入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首先,必须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实现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推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对实现和维护公平正义负有重要职责。实践证明,只有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才能正确处理和化解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公信力;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从源头上解决各种社会问题、促进社会长治久安的能力;才能有效促进风正气顺、人和业兴趋势的持续发展,为辖区的经济建设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其次,必须认识到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是规范司法行为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主要反映在少数案件裁判不公上,主要问题就是少数法官办“三案”,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及“申诉难”、“执行难”、乱收费等。这些问题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源于一些法官不规范的司法行为、不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也与法院干警不廉洁办案、办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为此,规范司法行为必须着眼于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从根本上解决司法能力不强、司法水平不高、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监督不健全等问题,从而确保审判工作在规范的状态下运行,真正做到公正、廉洁、高效。

    第三,必须认识到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是促进法院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是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司法机关。如果自身不正,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就得不到保护,就会失去对法律的信任,失去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因此,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通过有效预防腐败,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使法官自觉抵御诱惑,消除腐败动机,减少滋生腐败的条件和机会,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清正廉明”的法院队伍,不仅是人民法院的治院之策,更是人民法院的建设之本。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关键要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

    一是要对自己的职业有一个准确定位,法官职业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必须比一般公务员更要注重廉洁,不能贪图钱财,要守得住清贫;

    二是要认清公正执法外部环境的复杂性,法官承担着利益平衡、利益调整的职责,法官面临的诱惑和陷阱确实很多,要求法官要谨慎交友,正确处理与律师、亲朋好友和同事的关系,严格按程序依法办案;

    三是在任何时候都要警钟长鸣,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财经制度、人事制度办事,慎用手中权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与此同时,我们一定要以警示教育案例中的反面典型为戒,以身边的违法违纪现象为戒,改进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要从身边的小事、每一个细节做起,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认真执行法官职业准则;要谨慎交友,切忌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要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增强防范意识,避免误入违法违纪歧途。要努力争做清正廉洁,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好法官、好干警,同时,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队伍廉政建设作为队伍建设主要内容,经常抓、反复抓,在部门形成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把反腐倡廉要求真正落实到每位干警的实际行动上。

    而且,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要坚决守住“四个底线”:一是要守住政治底线,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守住品行的底线,真正做到堂堂正正做人,尽职尽责做事;三是要守住道德情操的底线,做一个脱离低级趣味情操高尚的人;四是要守住廉洁的底线,做一个风清气正的人。

    作为人民法院的法官,要常修为政之德,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和奋斗目标,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德;要常思贪欲之害,才能经受住社会上各种诱惑考验;要常怀律己之心,淡薄名利。只有调整好心态,安于清贫、寂寞,才能抵挡诱惑,百毒不侵,保持清白。要自觉遵守审判纪律,正确处理好法律、党性与人情、亲情的关系,处理好与当事人、律师的关系,做到公正司法,不偏不倚;要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树公正廉明形象;要严守党纪院规,严守审判秘密,不为他人打听案件,不为他人说情、通关系,不接受当事人请吃及其安排的其他活动。总之,必须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的规定。

    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决定了反腐倡廉工作不能一劳永逸,我们必须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努力把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推向前进。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必须要从规范审判行为、公正廉洁审判出发,围绕转变工作作风、改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对干警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坚持开展经常性廉政警示教育,狠抓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要争做廉洁奉公,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好法官、好干警,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作者单位:江西省新建县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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