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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文化建设在培养清廉法官队伍方面的作用
作者:杨汝灿   发布时间:2013-07-30 10:40:09


    党的十八大前所未有地重视司法公信,将司法公信进一步提升确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同时把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作为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的重要内容。这是因为,司法廉洁是司法公信大厦最根本、分量最重的基石。司法不廉严重践踏司法公正,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严重玷污公平正义,是破坏司法公信最具毁灭性的因素。因此,司法机关只有做到廉洁司法,司法才有最基本的尊严,司法才能良性发展,社会才能感受司法的阳光与温暖。那么,如何才能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呢?根本途径还是在于培育廉洁的高素质法官。2013年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五个能力”建设中的一项就是提升政法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那么,如何才能培养一支清廉的高素质法官队伍呢?笔者认为,制度引领、廉政文化建设、作风细节三个方面缺一不可,而本文将重点谈谈廉政文化建设在培养清廉法官队伍方面的作用。

    一、廉政文化在法官队伍建设中的作用

    廉政文化是一种以廉政为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特殊文化。对严峻的司法廉洁制度心存敬畏,不一定源于内心认同,而是由于制度的强大威慑。侧重内在塑造的法院廉政文化,某种意义比司法廉洁制度更具长远性和根本性。任何制度都是一种他律,制度背后体现着文化精神。没有廉政文化的滋养,任何司法廉洁制度都会徒劳无功。在良好的法院廉政文化环境中,法官有较好的廉洁自律性,对司法廉洁制度有较高的感情认同和文化认同,对法官职业有较高的职业认同,影响着法官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一个内部和睦融洽、法官责任心、归属感强的法院,司法廉洁目标达成相对容易。全部司法廉洁制度的初衷以及终极目标就是发挥廉政制度的引领作用,在法官群体形成一种文化认同,凝为无形但强有力的力量,把法官行为引入规范轨道。这种力量不是外在的,而是发自内心的,是一种自觉的力量,是规范司法权力的深入表现和根本所在。由此可见,廉政文化在法官队伍建设中具有司法廉洁制度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内涵

    法院廉政文化包括三个层次,即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其中物质文化、制度文化是基础,精神文化属于较高层次,法院廉政精神文化需要科学规范的制度和一定的物质设施来保证,同时法院物质设施和规章制度的建设要真正体现法院精神文化。

     (一)法院精神文化。廉政文化首先是一种精神文化,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必须用廉政的思想文化教育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使廉洁司法成为广大法官共同的信仰、追求和自觉实践。法院精神文化的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法官的道德文化,一方面指法官作为普通公民应具有“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道德品质,另一方面指法官应具有符合其职业特点的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等职业道德品质;二是培育积极向上的司法文化,一方面要承传和发扬我国历史中形成的秉公执法、清正廉明、惩恶扬善等优秀司法文化传统,另一方面也要借鉴和吸收权力制约、人人平等、权利至上等西方的优秀司法文化传统;三是要旗帜宣明地反对官本位、权大于法、司法人情化等消极司法文化和腐朽文化,大力弘扬和倡导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符合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符合时代要求的廉政文化。

     (二)法院制度文化。法院制度文化是约束法官行为的规范性文化。廉政制度是法院廉政文化的规范化表现形式,是法官保持良好职业操守和公正廉洁司法的重要保障,而健康向上的法院廉政文化又促使法官更加自觉地遵守法院各项廉政制度。人民法院要结合系统内的“作风改进年”活动和党委政府组织开展的“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推进工作落实”活动,一方面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即以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为重点,对容易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岗位和环节、容易出现违规办案、不文明行为等岗位和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推行廉政保证金制度等措施,构建规范司法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强化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走访人大代表、邀请各界人士座谈、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建立网上投诉窗口等方式,保障监督渠道的畅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从制度上保证法院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法官的廉洁性。

     (三)法院物质文化。法院物质文化是以有形的实物形态存在的文化,是法院在长期的审判与建设实践中逐步积累的、凝聚着法院思想文化的物质环境,直观反映法院建设成就和廉政文化的品位。具体到法院建筑的风格、审判法庭的布局、文化设施的建设、办公设备的现代化、司法装备和生活场所等都要展现廉政文化特色,凸显中外古今的廉政文化,展示“公正高效”、“清正廉洁”、“司法为民”等理念。通过加强法院物质文化建设,使法官在积极向上的廉政文化氛围中工作和生活,感受环境对自身言谈举止和行为的规范,逐步养成良好的廉政文化习惯。

    三、推动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向纵深发展的措施

    法院廉政文化是法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法院各项制度与目标的思想保障和确保法官遵守各种行为规范的内在约束。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和把握法院廉政文化的特点和规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一)强化措施,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增强建设法院廉政文化的自觉性。廉政文化建设是惩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载体,我们要树立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握廉政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提高建设廉政文化的自觉性。

    (二)加强修养,培养法官职业道德,增强建设法院廉政文化的针对性。法院的廉政文化建设应当与法官职业道德建设融汇在一起。要坚持不懈地对法官进行忠于宪法和法律,司法为民为主线的职业道德教育。要时刻牢记廉政规章制度,任何时候都不能越雷池半步,坚决守住法官行为底线。要通过廉政文化建设与职业道德建设的相融相汇,在廉政文化建设中使法官职业道德水准得到提升,内化为法官生命和灵魂的一部分,时时反省,相守终生。并通过法官良好的职业道德去促进廉政文化建设的开展,进而实现司法的公正。

    (三)寓教于乐,开展丰富多彩活动,增强建设法院廉政文化的实效性。运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潜移默化的引导解决常规教育不能解决的思想作风问题,是廉政文化建设的现实意义之一。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要摒弃空洞、枯燥、教条式的教育方式,要将教育性与娱乐性结合起来,突出宣传、教育、娱乐的作用,加强教育的互动性、参与性,增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感染力和渗透力,营造春风化雨式、充满人情味的廉政文化氛围,使法官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迪。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不间断的廉政教育,使廉政文化深入人心,强化法官的廉政意识。要坚持用正反典型对法官进行激励和警示,大张旗鼓地宣传那些崇尚法律、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先进人物的事迹,用身边的典型激励法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同时吸取少数在金钱、利益、美色面前丧失职业道德、亵渎神圣法律、践踏群众利益的法院队伍中败类分子的教训,用以警示法官切不可以身试法。要大力提倡和鼓励法官培养、陶冶高雅的艺术情趣,组织协调成立法官协会、钓鱼协会、书画协会、篮球队、乒乓球队、网球队、羽毛球队、健身操队等,同时完善相应的硬件设施,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知识竞赛、主题演讲、读书征文、文艺调演、体育比赛等活动,丰富法官的文化生活,使法官的身心得到锻炼,从文化、艺术、体育中领会到与法律渊源的互通性,提高法官的内在修养,丰富法官的个性魅力,营造一种工作相近,心灵相融,和谐向上,团结共事,廉洁司法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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