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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系统组织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
发布时间:2013-06-28 09:26:18
最高人民法院6月27日下发《关于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法院结合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国法院系统内统一组织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 据悉,今年6月以来,全国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已按照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率先开展了会员卡自行清退活动,最高法院党组在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有关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时认识到,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此项工作,有利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法治建设和党的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利于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法院系统的贯彻落实,有利于纠正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有利于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人民法官“公正、清廉、为民”的良好形象,遂决定在完成对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会员卡清退工作之后,及时启动全系统的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并将清退对象扩大至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及其直属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 《通知》明确了清退工作的对象及范围,同时强调,凡未持有或已将会员卡自行清退的法院工作人员,均应于7月31日之前向本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作出零持有的报告。各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于8月10日之前向所属中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作出单位零持有的报告。各中、高级法院应当于8月20日和8月30日之前,分别将本院机关及辖区法院开展专项清退活动的情况报送上一级法院。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行动;加强宣传教育,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所有干警、职工。各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要带头清退,发挥表率作用。各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确保活动健康开展。全体干警、职工要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并在此项活动中实现自我净化和自我提高。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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