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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法官冒酷暑巡回审判知产案
发布时间:2013-07-29 10:14:53
法官耐心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 本网讯(冀天福) 7月2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刘冠华带领合议庭成员冒着酷暑来到鹿邑县宋河镇政府大院,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河南宋河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的酒瓶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法庭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理,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河南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处河南省鹿邑县宋河镇,与安徽亳州接壤。方圆几十里内,造酒小作坊遍地开花。2007年,河南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研究了一项鹿邑大曲酒的外观设计专利:珍品鹿邑大曲酒酒瓶。在经营中,该公司发现,临近的一家白酒企业生产销售的“精品大曲酒”,和鹿邑大曲酒酒瓶的包装设计非常相似,足以达到误导消费者,严重影响了本公司白酒的销售。宋河股份公司认为这家企业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于是,将这家企业诉至法院。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专利权的“精品大曲”酒;被告赔偿宋河酒业20000元。宣判后,被告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开庭当天,正值中伏的第3天。气温达到36度。法庭就设在镇政府院内的大道上,虽然天气炎热,但法官们耐心地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帮他们总结争议的焦点,引导他们进行辩论,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双方当事人总结陈述后,法官宣布休庭。由于双方在法庭上都同意调解,在整个庭审活动结束后,合议庭的法官没有停歇,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给双方讲法律,分析利害和判决将产生的法律后果。双方当事人经过认真的权衡后,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 据民三庭庭长刘冠华介绍,这是省法院民三庭开展的系列巡回审判活动第一阶段的内容。接下来,民三庭还计划到高校、科研机构继续开展巡回审判,通过马锡五审判方式,把司法公开、司法公正、司法民主坚定不移地贯彻下去。根据近期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公众关注的情况,民三庭将加大对农副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开展地理标志纠纷、食品商标纠纷的调研和巡回审判,为食品名牌企业大力提供提供法律支持,促进食品龙头企业的发展。通过巡回审判,促进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不断提高,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和郑州航空港综合经济实验区建设,建设创新性河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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