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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法院严把案件关口涉法涉诉案连续3年为零
发布时间:2013-07-16 11:17:56
本网讯(李树艳) 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对案件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监督,严格把握案件三个关口,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至7月,该院上诉率、改判发回率大幅度降低,无超审、执期限及超期移交卷宗案件。 一是严把案件的立案关。凡到该院立案庭申请立案的当事人,立案法官向当事人提供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责任书,对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义务和风险,进行详细告知,让群众充分了解诉讼风险,对诉讼中的风险做到早知晓、早防范。 二是严把裁判文书的发放关。杜绝裁判文书质量不高、漏项不断、把关不严的通病;对存在质量不高,有损法律严肃性和法院形象的文书,承办人要写出书面报告,并接受经济处罚;裁判文书要全文引用法律规定,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和规范性,让当事人输得清清楚楚,赢得明明白白。 三是严把卷宗的归档关。案件审结后,由审执办对案件进行评查,对发现问题的卷宗发出审务督查通报,限期提出整改措施,对部门负责人及承办人员实行经济、纪律双处罚,杜绝不合格的卷宗进入档案室。 通过严格把握案件的三个关口,该院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申诉、上访、缠诉案件明显下降,自2010年以来一直保持涉法涉诉案件为零。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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