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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开展专项活动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发布时间:2013-07-05 09:08:33
本网讯(冀天福) 7月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田立文通报了全省法院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情况。省法院政治部副主任齐守文主持新闻发布会。 田立文在通报中说,食品、药品安全关系每个人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关系整个社会的民生幸福与和谐稳定,关系国家的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然而,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大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的食品和药品,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了现实的和潜在的危害,严重影响了民生幸福,极大损害了国家形象、政府公信力,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必须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鉴于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社会危害性,省法院党组研究决定,从3月份开始,在全省法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 三个月来,全省法院集中力量,快审快结,依法从严惩处了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分子。无论是审结案件数量,还是判决犯罪分子的人数都较往年大幅升高。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已审结各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01件,生效判决人数226人,比去年同期上升46.38%。 田立文还介绍了全省法院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的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重典治乱,从严打击,依法重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全省各级法院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中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长期从事和多次从事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分子,以及收受贿赂、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腐败分子或在监管和查处违法犯罪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渎职人员作为“严打”重点,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用足用好法律。 二是加大财产刑的判处力度,使违法犯罪分子“倾家荡产”,失去再犯的经济条件。在集中整治活动中,各级法院加大对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的判处力度,同时依法运用收缴犯罪工具等各种措施,切实改变违法成本低的状况,使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彻底剥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分子再次违法犯罪的资本。 三是坚持公开审判,加强法制宣传,形成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人人喊打、社会共治的舆论氛围。在审判过程中,各级法院丰富公开审判方式和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扩大审判效果。 四是坚持能动司法,注重协调配合,延伸审判职能。各级法院在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中,坚持能动司法,注重剖析发案原因和特点,查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建章立制、强化管理、消除隐患、预防犯罪的司法建议,促进源头治理,强化犯罪预防。为确保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的正确及时处理,各级法院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行政执法中案件的移送、刑事案件各环节的配合、审判案件发现问题的反馈等方面建立经常性的配合机制。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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