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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政富涉嫌受贿一审被判十三年 赵红霞判二缓二
作者:魏一东 胡虹   发布时间:2013-06-28 15:14:42


    人民网重庆6月28日电(魏一东 胡虹)今日上午11时,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雷政富涉嫌受贿一案。14时,重庆渝北区法院一审宣判肖烨、赵红霞、许社卿等6人涉嫌敲诈勒索一案。

    雷政富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30万 ,其受贿所得的316万余元全部收缴上缴国库。至于是否上诉,雷政富声称要与其辩护律师商量后,再做决定。

    肖烨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许社卿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严鹏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3年6个月年;赵红霞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谭琳玲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王建军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

    各被告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其中肖烨、许社卿、严鹏当庭表示上述;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当庭表示不上诉。



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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