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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副主任以权谋私收受“好处费”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6-26 11:28:39
本网讯(覃志欢 谭召日) 身为村委副主任,不寻思为民谋福利,而是利用职务之便,在为群众申请危房改造名额时收受贿赂。6月25日,广西武宣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肖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退出的赃款人民币6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08年9月至今,肖冰在武宣县禄新乡复旦村委任副主任一职,主要负责村委的民兵工作和水毁泥房、危房改造的申请受理、条件审核等全面工作。2010年4月,肖冰在经过村民张锴家时,看到其正在拆掉地基上的旧房子欲建新房,遂问其是否需要危房改造指标,需要的话就得支付4000元的“好处费”,并称危房改造的补助金为16000元。听到有如此好事,张锴怦然心动,连忙予以答应。收了“好处费”的肖冰之后便为张锴申请了一个危房改造指标。 事后直至2011年10月,肖冰又以同样的方式的向村民黄猛、肖健、肖德才收受贿赂,前后共收取贿赂14000元。案发后,肖冰已退出6000元赃款。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肖冰身为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4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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