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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努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发布时间:2013-06-24 12:06:53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6月21日下午召开党组会,传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研究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周强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富有时代性,把握规律性,体现创造性,文风朴实,分析问题一阵见血,振聋发聩,令人警醒,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是一篇在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推进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全国各级法院广大干警,尤其是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周强指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要全面把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按照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步骤,以整风的精神,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突出问题,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 周强强调,全国各级法院要紧密结合工作和队伍实际,努力找准干警在“四风”、慵懒散奢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以解决,务求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领导带头,努力形成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坚持开门搞活动,加强分类指导,坚持教育实践活动和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促进”,通过解决问题,破解难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群众感情,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党组成员、副院长江必新、奚晓明、南英,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贺荣、高憬宏、杜万华等在京院领导畅谈了学习体会,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传达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决定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具体领导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和直属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对地方各级法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组织协调组、材料信息组、新闻宣传组、整改督促组和服务保障组。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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