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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院与征信系统对接“老赖”无所遁形
发布时间:2013-06-18 10:37:04


     本网讯(沈蓬云)   总抱侥幸心理企图逃避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法律义务的“老赖”们注意了。今年5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建立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信息与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信息共享机制,自2013年6月起启用企业与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据了解,南充市全市法院2013年6月1日以后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60日内被执行人未主动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又未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的,法院可将信息报送至人民银行总行征信中心,实现与征信系统的无缝对接。

  所谓征信系统,是指人民银行组织金融机构建立的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这个数据库中,一旦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出现了“污点”,全国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可以在第一时间掌握这个情况。金融机构可根据人行征信系统提供的被执行人信息进行信用排查,对存在信用危机的被执行人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建立实现了法院与银行信息共享,通过银行的信用不良记录预警和“信用黑名单”录入,一旦这些负面信息录入征信系统,将对被认定为恶意欠款、逃避执行的“老赖”今后办理贷款、承兑汇票、信用卡等金融业务及其经营活动进行限制,可拒绝向其贷款融资,从而规避和防范金融风险,形成执行威慑机制。

  据悉,法院与金融系统之间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良性互动,形成“自觉履行处处通行,拒不履行寸步难行”的高压威慑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有利于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提高执行效率,解决“执行难”。今后,查询个人和企业信息将会成为法院执行案件的必要手段和必经程序,人民法院可以全面衡量涉案当事人的信用情况。同时法院执行信息给予银行风险提示,减少银行信贷风险,实现双方共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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