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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治良: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作者:胡娜 发布时间:2013-05-23 16:19:19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
近日,在陪同海南省委常委、省委群工部部长肖若海带案下访昌江,联合接访群众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一行又马不停蹄地来到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调研。
据统计,截至5月3日,昌江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68件,其中民事案件调撤结案151件,调撤率高达87 %;执行结案73件,其中和解60件,和解率达82%,同时执结标的金额171.02万元,实际到位率比中院目标考核规定的50%高出33.4个百分点;而且该院无涉诉信访案件。 董治良对昌江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高、执行和解率高、执行标的额实际到位率高、涉诉信访案件数为零予以肯定。他指出,法院的法定职能就是审判,服务大局、司法为民都要立足审判,通过审判发挥法院职能作用,适用国家法律惩治犯罪,制裁违规,维护诚信,彰显公平正义,提供国家强制力保障。任何时候面对任何事,法院干警都不能忘记自己的本职工作。 董治良进一步强调,基层法院要强化中国特色社会化主义理论学习,增强法院干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的理论认同、实践认同和思想认同,增强执政党意识,确保法院各项工作的正确方向。海南法院从2011年开始强调司法作风转变,在作风建设方面也总结了一些经验。习总书记在视察海南时曾指出,作风建设具有长期性、反复性的特点。今年是海南法院“司法作风建设年”,作风建设不能放松,还要进一步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纳入进来,将司法作风转变扎实推进。 董治良还认为,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方面,海南中部的基层法院有很多成功的经验是值得推广的,如屯昌交通巡回法庭、琼中调解司法确认等。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深入,小法庭要发挥大作用,树立审判机关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指导人民调解当中的地位,彰显法院服务大局的效力,为美丽中国的海南篇章增添新的色彩。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光琼,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荣参加了调研。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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