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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面包公慈母心
——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刘红维护未成年儿童合法权益二三事
作者:王玉信 苏晓伟   发布时间:2013-05-21 10:14:47


    她,有着二十多年党龄,来自大山深处“恐龙故乡”的一名女法官,他审案严肃庄重,给人一副铁面包公的印象。自1987年到法院工作至今,她亲自审理涉及未成年儿童案件难计其数,但在她审理的维护未成年儿童权益案件中,能够用暖暖的爱心,用无价的母爱,化成一缕缕阳光,汇成一股股甘泉,呵护着每一位未成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应有保护,下面,是笔者采访她时采摘的几朵小小的浪花,但从这几朵小小的浪花中可折射出她在维护未成年儿童权益保障中的一颗慈母之心。

    爱心开“锈锁” 真心解“心结”

    刘红同志在去年10月份审理的一起探视权案件中,用情、理、法去融化婆媳之间的坚冰,终是婆媳之间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为孩子的看望和抚养达成共识。

    案情是这样的,小丽和大伟结婚后生下儿子小宝,爷爷奶奶看到三代单传的孩子整天喜欢得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飞了,那种高兴劲儿就甭提了,但谁知小宝2岁时其爸爸就不幸患上重病经医治无效而病故,这之后小宝更是成了三个人的掌上明珠。小丽的丈夫死后,小丽感到自己还年轻,同时,她也太喜欢自己的孩子了,就想把小宝一起带回娘家,但小丽的这种想法与公婆商量后马上遭到了小宝爷爷奶奶的坚决反对。小宝的爷爷奶奶为不让儿媳带走小宝,突然有一天把小宝藏了起来,不让儿媳抚养,见不到宝贝儿子的小丽哭得死去活来,无奈之下又将公婆告上法庭,说孩子是自己的唯一,自己做为孩子的母亲有权抚养孩子,但倔强的小宝爷奶怎么也无法理解,他们疼爱孙娃,小丽另嫁咱不反对,但带走孙娃说到天边也不中。双方为此互不相让。刘红同志为了从中说和,她苦口婆心,在婆媳之间讲法、讲理、讲情,用真心去感化婆媳之间争议抚养权的纠纷。白天在法庭上说不通,她就利用晚上串门聊天的机会分别到小丽和她的公婆家中做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刘红终用自己母爱的慈悲心肠打通了小宝爷奶的铁石心肠,同意小宝由小丽抚养,但爷爷奶奶有探视看望的权益。如果带走后不让去看,还是不同意把小宝交给小丽带走。小丽当着公婆的面保证,她忘不了公婆对她的情和义,她会经常带着小宝回来看望爷爷奶奶,随时欢迎小宝的爷奶去看望小宝,在刘红的尽心努力下,使这一赖手的探视抚养案在媳之间达成共识,促使调解结案,做到了案结事了,解开了婆媳之间的“心结”。

    “三心”融“坚冰” 婆媳笑颜开

    刘红同志在审理的另一起未成年儿童维权案件中,用细心、爱心、耐心,从而解开了婆媳之间的十年恩怨。

    17岁的王丹5岁时,父亲王志就不幸患上了胃癌,跟随王志生活的还有其年迈的父母。王志姊妹弟兄6人,而王志所住的两间门面房原是其大哥所购的地皮,王志对父母说,我身体不好,一但不行了,这两间门面房就有你们二老看着处理,不幸的是王志说这话不到两年就因胃癌而夺去了他年轻的生命。留下了女儿王丹和年迈的父母。王志去世后,婆媳之间关系难处,王丹的奶奶将所居住的房子与他人签订了10年的合同,媳妇知道后,为怕百年后出现财产纠纷,以王丹监护人的身份将婆婆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双方租赁合同无移效。刘红同志受理这一案件后,面对未成年的王丹和古稀老人王丹的奶奶及王丹的母亲,三方的关系要如何相片,做为办理此案的刘红费尽了心机,首先要维护未成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其次,如何让婆媳之间化解矛盾。为此,刘红同志让彼此间的邻居和他们之间的亲戚关系共同给这婆媳之间做思想工作,由于王丹的父亲生前就将这两间门面房子过户到王丹的名下就是怕日后死了发生任何纠纷,而王丹的奶奶在没有经王丹母亲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就将此门面房出租,与法与理有悖,而王丹的奶奶生前就跟随其儿子王志生活,现在儿子去世后这两间门面也是唯一的经济收入来源,经过刘红同志多方调解和亲戚、邻居的从中说和,终是婆媳之间互相谅解,达成一致意见,房屋的租赁费一半经济收入归二位老人,另一半是王丹上幼儿园和日后上学所用,在互谅互让中,婆媳间握手言和。

    用准法律办铁案 维权路上不畏艰

    刘红,作为一名最基层的女法官,审理民事案件已有20个春秋,在审理儿童合法权益保障方面,她能吃准法律,用好法律,力争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从而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打下了良好的坚实基础。在她今年3月份审理的一起6岁儿童诉某保险公司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一案中,终为6岁儿童许小可打赢了80万元的赔偿官司。

    6岁的许小可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与两个年龄较大的孩子横过马路时,一辆对面过来的大货车轧伤了许小可的双腿,造成许小可的双腿被截肢,留下终生残疾,事故发生后,许小可的父母做为监护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某保险公司不同意直接赔付伤者许小可而无法达成赔偿协议,刘红同志利用过硬的专业知识和审判经验,快速下达判决书。判决支持许小可含假肢在内各种赔偿费用80万元的诉讼请求,某保险公司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经再次审理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了某保险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护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许小可80万元的赔偿款全部兑现,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刘红同志在每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案件中,能用母爱之心去维护她(他)们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为后盾,做到案前释法,案后说法,案结事了,达到法律与社会效果的双赢。在她审结的上百起未成年案件中,98%都以调解结案,没有引发涉诉申诉信访的发生,连年被评为先进个人,民调能手,十佳法官,赢得了当事人广大群众的口碑,因为她有一颗慈母心肠。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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