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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宏伟法庭:人民满意的“移动法庭”
发布时间:2013-05-09 09:17:18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宏伟人民法庭,是七台河市距市区最为边远的法庭,离市区75公里,辖区面积900余平方公里,辖区28个行政村,50余个自然屯,30多所小煤矿,两个林场,方圆1000余平方公里。几年来,法庭秉承公正、为民的执法思想,越来越近距离地走进了农民的生活中,通过发挥职能内的优势和外延性的职能作用,推进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被辖区群众称为“人民满意的移动法庭”。

    宏伟人民法庭为了就近、就地及时化解各类民事矛盾纠纷,便利辖区群众诉讼,专门配备了笔记本电脑、录音笔、照相机、录像机、国徽及各种办公用纸,放在办公用车的后备厢里。法官走到哪里,法庭就在哪里;车到哪里, 法庭就开在哪里:在工厂、农村,在田间地头、车间、学校,在老百姓的饭桌旁,在老百姓的脱谷机旁,在教师工人下班的路上,在井口的食堂里,在受伤工人的病房里……随时随地处理案件。有了“移动法庭”,涉诉当事人省时间,省金钱、省力气,法庭、法官与百姓 “零距离”的接触,让百姓心理舒坦。条条村道,道道山岭,块块田地,家家户户都有法官身影,都有法官的足迹,处处都体现法律的公正和贴心的服务。

    宏伟法庭辖区人员构成相当复杂,有本区的50余个自然屯,有桦南森工局的两个林场、有宝清县富山乡的几个村屯、有红兴隆农垦局的几个农场,还有成份复杂的个体煤矿,地处偏远人口成份复杂,有工、有农有流动人口。基于以上两点,案件也复杂,疑难程度也大,用老百姓的话讲“花花事真多”。面对辖区的种种复杂情况,宏伟法庭很少使用传票,他们走下去,直接到田间、地头、车间、井口、山上……对已受理的土地案件直接到村里,到百姓家里征求意见,不机械的拘泥于程序,用公平定纷争。老百姓春种、夏锄、秋收、藏冬的时候都有假日,为了不误老百姓的农时,法庭没有假日,老百姓的假日正是法官们忙碌的时候,法庭被老百姓称为“假日法庭”。

    幼儿园、学校发生的损害赔偿案件,涉案当事人是未成年人,在案件上有些家长各显神通进行阻挠,个别校方的不配合,都会不同程度上造成对未成年人健康心灵的损害。一个案件审理下来判前孩子身体受伤,判后心理受伤,对孩子的成长,对社会的稳定,都存在着许多不利因素,更有可能让孩子滑出正确做人的轨迹,为使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不让“人情”、“送礼”、“假证”、“串证”不再玷污孩子们的心灵,法庭调解作为首选处理方式。法庭的法官走进当事人家里,从情、理、法三维角度做双方学生家长和校方的工作,说服校方体现对受伤害孩子的关心和爱护,注重孩子的健康成长;说服双方家长的互谅互让,让家长和孩子真正体会到法律的威严和人民法院处理个案的良苦用心,让孩子有一个美好的明天。

    农村的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心里寂寞,但对社会、对儿孙的期望都是无限的,希望社会越来越好,希望日子越来越好。但是当他们走进法庭的时候是犹豫的、矛盾的、沉重的,甚至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自古家丑不可外扬,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走进法庭。每当向法官诉说难心事的时候,说到动情处往往老泪纵横:“孩子我是实在没有办法了!我也不想这么做!”赡养老人是家庭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是涉及到我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老有所养”这一良好风尚的延续的重大问题。处理这类案件,宏伟法庭主动走进他们的生活,到村里开公开庭,重复宣讲法律规定,情、理、法并重,用舆论、道德维护法律的尊严,传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2012年,该法庭庭长被评为全省维护老年人权益“先进个人”

    有些交通事故类、工伤类案件甚至人身损害赔偿的个案当事人还在治疗和恢复中,法庭办案人员直接到病房里开庭,直接把执行款送到病房里,让弱势群体,感受到有法律撑腰,弱势群体不再弱。如,法庭受理原告高某与被告王某、王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当时原告高某虽已出院在家休养治疗,但尚有肢体障碍,行动不便,法庭干警联系有关部门,两次深入到双方当事人所在的茄子河区宏伟镇桃山村,在原告高某的家里,当场达成协议,二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费用56 000.00元当场付清,原告的生活和进一步治疗有了保障。原告感动地说:“没有法庭的参与,没有法庭为我撑腰,我的赔偿款不知道哪年才能到手。”被告支付了赔偿款,同时也如释重负,非常满意地说:“法庭协调多个部门处理案件客观、公正,我们信任,我们放心。”

    多年来,法庭与各行政村的村委会主任,三十多个煤矿的主要领导,两个林场的相关人员建立了经常性的通讯联系,形成了一个局域网,为大调解活动奠定了基础,无论是村、企业哪个环节有涉诉案件,在法庭未立案前,都会一个电话,第一时间就把相关情况了解清楚,并委托村干部先行调解,并根据调解反馈信息,要么提前介入、要么积累涉案资料、要么做好诉外的调解。这种调解局域网形成了全社会参与大调解的格局。尤其是个案先行委托调解,树立村企干部威信的同时,更利于新农村建设、社会和谐稳定,把矛盾消化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对辖区内较为典型,较为有影响、较为特殊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等参与听取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然后参与案件评议。

    百姓事情无大小,宏伟法庭始终把“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让百姓满意”放在第一位,把案件的社会效果放在第一位,把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放在第一位,让百姓感受到法庭对他们的尊重,感受到法庭办案的出发点是“便民、利民、为民”。

    宏伟法庭 “以人为本、以民为本、让人民满意”的做法,在辖区群众中广为传颂。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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