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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暴妻诉离婚 夫反控妻出轨索赔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3-04-24 16:05:59


     本网讯(通讯员 余媛媛)   妻子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起诉离婚,丈夫反控妻子出轨,向妻子索赔精神损失费20000元。4月24日,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法院小平阳法庭对这起特殊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原告黄丽华向被告谢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款13800元,双方和平分手。

    2005年4月,原告与被告经媒人介绍认识。因家在农村且双方都已迈入大龄青年行列,双方父母都迫切希望原、被告能尽快完婚。尽管彼此了解不够,交往不深,双方还是遵从父母的意愿,在认识不到三个月后即匆匆登记结婚。 婚后两年,因身体原因,原、被告一直没有生育小孩。被告因此而责难原告,心情烦躁时甚至动手殴打原告。2008年9月,原告不堪忍受家庭暴力,独自离家外出打工,自此与被告分居。今年2月,原告以因家庭暴力而夫妻分居长达五年为由,向法院诉请离婚。被告辩称,原告早在2010年即与他人同居生活,并与他人共同生育了一个孩子。被告同意离婚,但认为原告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生子,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利益,给自己造成了不良影响,要求原告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0元。

    庭审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相互指责对方。承办法官依法对双方进行分开调解,详细了解双方对婚姻的处理意见,认真细致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阐明夫妻应共同生活,互相照顾扶持,互相忠实;严肃指出被告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是错误甚至违法的行为,而原告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已涉嫌重婚,希望双方能互谅互让,别再让伤害进一步扩大,双方都重新开始生活。最后,原告同意赔偿被告13800元,被告表示不追究原告的刑事责任,双方和平分手。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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