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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的力量助力中国梦
作者: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 徐永忠   发布时间:2013-04-23 14:27:52


    每个人心中都有梦想,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人民法官。带着梦想学习,带着梦想参加高考,然后如愿以偿进入大学学习法律, “以法律人的名义建设法治中国”、“为实现法制中国尽心尽力”,同学们毕业时踌躇满志、争相鼓励。

    1987年9月,我被分配到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工作。“首先从最基层干起,这样你才能体会到人民群众最需要法律帮助。”到夏邑县法院报到后,老院长语重心长地找我谈心,鼓励我克服困难,多向老同志学习,汲取人民群众的营养,用法律知识为当地群众服务。我去报到的济阳法庭是夏邑县法院辖区内最偏僻的一个法庭,离县城30余公里,辖区处于河南、安徽两省三县的结合部,去县城不通汽车,办公条件十分简陋,庭长孙顺生和我是法庭全部人员,如果需要开庭,就需要从法院调配干警,法庭办公场所是借用乡政府的两间房子。其实来法庭前我是做好了思想准备的,但是简陋之至仍然大大超出我的想象,没有交通工具,我只得回家向父母要钱买了一辆半新自行车,之后的六年里无论是下乡办案,还是去县法院开会,它一直陪伴着我。

    能够让我坚定法治信仰的第一位老师就是我们法庭庭长孙顺生同志,孙庭长从部队转业分配到法院,一直呆在法庭,从不叫苦,尽管爱人多年疾病缠身,他却从来不向院领导请求回县城工作,他的工作态度,他的敬业精神,他的为民司法的情怀深得当地群众的爱戴,我打心里佩服他,暗下决心做一个像他一样的人民法官。每当遇到困难时,庭长孙顺生总是第一个帮助开导我,而且时不时地向我询问相关法律知识,他常说,你是法律科班出身,我得向你多学习法律知识。类似的话语无形中也改变了我的自命清高和对于转业干部的浅薄看法,从他身上我学到了如何与当地群众打交道,如何把法律知识与当地风俗相结合的办案方法,时间一长我也渐渐获得了当地群众的认可,有群众还笑称我们俩是绝佳的“老少配”,每当听到有人这样称呼时,我内心非常欣慰,这至少说明我已经融入到了人民群众中间。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而 法律要转化成每个人心中坚定不移的信仰,就要通过法官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来实现。1993年7月的一天,孙庭长带我去亳州市(当时还叫亳县)南面的一个乡镇调查案件,我们早上4点多就从法庭出发,由于路途凸凹不平,骑自行车到达目的地时已经9点了,当事人一看见我们俩这么早来到他家颇感吃惊,他是一起赔偿案件的被告,将邻居打伤后被起诉,但是任怎么解释做工作,都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后来干脆躲到了这儿,想不到我们还能够找到他,他紧握住孙庭长的手说:“让你们跑了一百多里地真是对不起,你们依法办案、不辞辛苦的精神令我感动,我今天就跟你们回去,一切听从处理。”等我们一起回到法庭,已经下午3点多了,我的肚子早就饥肠咕噜的了,可孙庭长立即叫来原告组织调解,通过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家握手言欢,共同感谢法庭为他们解开“心结”。

    法治的力量更多的是体现在严格执法上。2007年我在执行一起假种子给菜农造成巨大损失的案件中, 11户农民种植的200余亩白菜因种子质量问题而开花、起苔,损失惨重,山东人汤某被判赔损失70000余元,却逃之夭夭,我带领执行干警远赴青岛执行,被执行人故意躲避执行,后来打听到被执行人正在某地收购白菜准备外运的消息,我向院领导汇报后立即组织干警,并在路上截住了被执行人,结果当天就将该案执行完毕,此案的执结,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称赞,11户菜农带领家人送给法院一面锦旗,上书“农民致富梦,法院法护行。”

    “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工作二十余年,我始终坚守在司法的最前沿,始终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用法律知识为人民群众服务,抚今忆昔,倍感赶上了一个依法治国的好时代,尤其是在我周围,有一批年轻人正在与我们一起为实现法治梦而努力,他们才是实现法治梦的中坚力量。

    要说我心中的“中国梦”,那就是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让中国的老百姓人人都能生活在法治的阳光下,很好的圆“中国梦”。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愿意为实现法治梦贡献微薄之力;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坚信,梦并不遥远。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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