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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院通报2012年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
同时公布八个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3-04-18 15:53:28
新闻发布会现场
本网讯(苏昊)
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就2012年以来全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向媒体做了通报,并公布了八个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自治区高级法院新闻发言人于会堂在向新闻媒体介绍了全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一年来,新疆法院牢牢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依法全面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责,司法保护水平不断提高,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整体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2012年,全区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35件,其中专利纠纷案件41件、商标纠纷案件156件、著作权纠纷案件80件、技术合同纠纷案件6件、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2件、其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3件。 2011年旧存知识产权民事案件64件,新收加旧存共计399件,审结354件。在2012年全区法院审结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调解、撤诉结案226件,调撤率63.84%。 于会堂表示,全区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的密切配合,为建设创新型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 随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石炜对八个典型案例的基本情况作了具体说明,并分析了四个基本特点,一是探索了新类型案件的裁判规则;二是体现了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维权意识有所加强;三是反映了我区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调解率高,社会效果好;四是知识产权案件商标与企业名称相冲突的案件所占比例较大。石炜表示,8个典型案件包括民事案件5件,刑事案件2件和行政案件1件;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各个方面。这些案件都具有较强的典型意义及较大的社会影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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