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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兰玲:“牡丹花都”的铁面柔情刑事女法官
作者:李民生   发布时间:2013-04-11 09:57:40


洛阳高新开发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苏兰玲。
苏兰玲庭长回访案件当事人。
    洛阳是我国七大古都之一,驰名中外的历史文化名城,居“天下之中”,素有“九州腹地”之称。“洛阳牡丹甲天下”,国色天香,艳冠群芳。位于洛阳城区西部的洛阳高新区法院是洛阳市区交通肇事案件的集中审理法院。多年来,洛阳高新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苏兰玲所办刑事案件结案率100%,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95%。她所办的刑事案件判决书被最高院评为全国优秀刑事裁判文书,编辑入书在全国发行。她本人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并荣立个人二等功。苏兰玲庭长和她所带领的刑庭使大量附带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提前履行或当庭履行的比例高达95﹪,正是她的努力使洛阳高新区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走在洛阳法院前列,同时也赢得了群众普遍赞誉。

    19岁的王朋(化名)驾驶无牌照的摩托车将一行人撞死,一方是悲痛欲绝的受害人家属,一方是即将入狱,却又是刚成年、收入不多的毛头小伙。苏兰玲庭长怎么处理这起交通肇事案件,让双方都满意呢?河南高院豫法阳光微博栏目组4月10日到王朋的父亲王建家里,倾听他的讲述。

    “我也没啥文化,不知道该咋表达,总之一句话,我发自内心地感谢苏庭长。”王建见到栏目组的人打开了话匣子——

    “我叫王建,洛阳市安乐镇的村民。2012年9月30日晚,我19岁的儿子王朋酒后驾驶一辆没有牌照的摩托车将回家途中的谢某撞伤。谢某在医院治疗12天后去世。交警认定王朋负事故全部责任,经多次调解,对方一直不愿意和解,我们是实在没有那么多钱啊!

    “‘没有60万,这事没完!你要敢不赔,我们找到你家让你儿子偿命!’在交警大队的调解室里,谢某的亲属将我围住。12月28日,我儿以交通肇事罪被起诉到洛阳高新区法院,谢某的丈夫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时我觉得我儿子这牢是坐定了,我们家愁得天天睡不着觉。

    “当时快过年了,我犹豫再三,给苏庭长打电话:俺实在没这么多钱,真调不成,只能让孩子坐牢了。可苏庭长说,孩子才19,还有很长的路,交通肇事是过失犯罪,孩子也不坏,如果真坐了牢,就怕把孩子的一生毁了!你也得努力,尽量多筹钱,毕竟人家人都已经没了。

    “苏庭长多次把我和受害人家属叫到一起调解。一开始受害人家属情绪很激动,‘一分都不能少!调不成你就判吧!让他坐牢!’苏庭长耐心劝说受害人家属:‘你们要考虑对方的情况,车没有保险,他家里也没啥钱,我判再多,你拿不到钱有啥用?让他坐牢,人能活过来吗?咱们要往前看。’

    “调解是真不容易啊,谁的工作都不好做,对方想多要,我想少拿,又加上都不懂法,有时说着说着就吵起来了,真把苏庭长难为得不轻。你说人家苏庭长费这个劲图啥哩。案子到手后,一判了之,谁能说啥?这么操心,不还是为了大家都满意嘛!

    “苏庭长一直不放弃,整天给我们打电话,有时候周末也打,好多次都是大晚上的,手机显示的是她办公室电话,一看就知道她在加班。当初俺以为这事年前说不成了,年底案子多,恐怕要过完年了。但经过苏庭长大量的调解工作,我们得到了对方谅解,不到一个月就解决了。她一点都没有架子,给我们端茶倒水的,就像到了朋友家一样。我们到她的办公室领调解书时,苏庭长让俺和对方律师按手印,按完她给俺们纸,让俺们擦手,俺感觉她对每个人都很尊重。  

    “案件刚开始的时候,我听说一般这类案子是要跑关系的,于是我就封了4000块钱的红包,偷偷递给苏庭长。可是她看到红包后很生气,批评我说:‘我办案是为了公平公正,我有工资收入,你们家庭这么困难,你这样做也是犯罪。’她的一番话让我很惭愧。苏庭长真中!苏庭长办案有一套,为人更中!”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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