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打工相识结婚3年丈夫吸毒 法官赴佛山调离
发布时间:2013-04-10 13:44:26


     本网讯(通讯员 莫晓宁 阳国沙)   近日,广西平乐县法院二塘法庭法官远赴佛山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最终,原告陶云与被告陶军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协议,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原告陶云与被告陶军于1997年春在广东打工期间互相认识、恋爱,并于1998年6月28日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般,于1999年4月8日生育一女孩。婚后一家人过着正常和谐的生活,但好景不长,被告从2001年染上了毒品,开始吸毒,不务正业,由于被告长期吸毒,先后多次被公安机关劳教关押强制其戒毒,每次都是1-2年之久。2012年3月份,被告陶军又因吸毒在九江被抓,关押在广东佛山劳教所强制戒毒。原告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起诉至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女儿随原告生活,并由原告抚养。

    办案法官接到案件后,发现被告在佛山戒毒,于是将材料邮寄给了被告陶军,并定好了开庭时间。到开庭时间后,法官远赴佛山戒毒所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前,先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上,原告坚持要求与被告离婚,因为被告因为吸毒已经被强制解毒很多次了,但是都没有戒掉毒瘾,原告对被告已经失望了。被告开始也不同意离婚,但是看到原告如此坚决,也同意了与原告离婚,但是要求小孩随被告生活,由被告抚养(暂时跟随被告的父母亲生活、抚养)。原告想想后也同意了被告的请求,毕竟对被告来讲,小孩对被告是非常重要的。

    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离婚协议,结束了双方的婚姻关系。



责任编辑: 纪颖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