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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回头金不换
作者: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 肖良玉 发布时间:2013-04-03 13:57:11
周六,在老公的强力“邀请”下,我丢下写了一半的判决书,陪老公上菜市场买菜。
“肖阿姨,买肉么?”看到肉摊摊主有些陌生的面容,我不禁一楞。 “肖阿姨,不记得我了?我是小彭啊!”摊主羞涩地笑了笑。 提及这个名字,我猛然想起,摊主竟是八年前因犯盗窃罪被我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的小彭。 “是你啊。来,买二根排骨。”我高兴地说。 只见小彭操起屠刀,熟练地切下二根排骨,剁成一小段一小段后装包、过秤,“你好,肖阿姨,21元”,然后递给我…… 接过排骨,我不禁想起了八年前的一幕。八年前,不满十八岁的彭某初中未毕业就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成天游荡于游戏厅、舞厅、电影院间。父母之话,老师之言,只是对牛弹琴,毫无作用,万般手段用尽,小彭仍无悔改之意,虽然家中只有一个儿子,父亲下狠心和他断绝了父子关系,断掉了他的经济来源。混的时间一长,无经济来源的小彭为了维持花销,铤而走险,走上了盗窃之路,两次趁无人之机,盗得他人摩托车后变卖现金用于开支。 接手此案后,我看到小彭只是年龄小,判逆心理强,是非观念还不明析,爱跟着一帮人出风头、游荡,但其本质并不坏。我主动找到小彭父母,要父母配合法院做好儿子的教育挽救工作,让父母别放弃他,要给他信心和依靠。我也多次以拉家常的方式做小彭本人的思想工作,要其走正道,学本领。在大家的努力下,小彭终于有所醒悟。在开庭作最后陈述时,小彭表态说“出去后一定重新做人,以后不再让父母担心”。虽然只是这么一句简单朴实的语言,但从中我看到了小彭痛改前非的决心,我期待着……。 “肖阿姨,现在上班挺忙吧?” 我回过神来,有点感慨且激动地说:“不错啊,小彭,自己做起生意来了?” “是啊,从看守所出来后我就一直跟着我老爸学徒卖肉,现在父亲老了,不能总像年青时那么劳累了。前两年开始我已独自一人练摊,虽然做生意比较辛苦,每天晚上三点多钟就要起床去屠宰场排队进肉,且无论寒冬酷暑,在菜市场一呆就是一天,但我现在过得踏实。噢,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老婆马上要生小孩了!马上要当爸爸了,我才真正体会到了当初我父母对我的良苦用心,也知道你为什么要反复教育我,如果不是当初你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和勇气,如果不是父母这么接纳我,只不定现在我还在鬼混呢!” 眼前滔滔不绝的小彭,跟八年前完全判若两人,真正成了一个有担当、有责任心、知道生活不易且又懂得享受珍惜生活的大男人了。 我欣慰地说:“看到你变得这么出息了,真让人高兴,等你儿子出生,我来你家喝喜酒!” “真的?太好了,一言为定!肖阿姨!” 那天的排骨汤,味道特别好……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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