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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为“真爱”另结新欢被判重婚入狱
发布时间:2013-03-27 10:31:25


     本网讯(通讯员 文左龙 田国霞)   潘文(化名)与宋丽(化名)结婚二十余年,夫妻携手挣下了殷实的家产,两个子女也都已成人。但从2004年开始,潘文认识了比她小十岁的李红(化名),并生下一子,为此潘文受到了刑事处罚,刑满后向法院起离婚诉求。日前,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

  庭审中,潘文陈述妻子宋丽在婚后只允自己使用少量现金,让自己觉得没有了男人的尊严,而比自己小十岁李红却对自己无微不至的关怀,让自己重新感受到了爱情的甜蜜。于是,潘文瞒着妻子宋丽与李红偷偷同居,两年后还生下了一个儿子。潘文的行为让宋丽精神上倍感折磨,对丈夫彻底绝望。终于宋丽向法院起诉潘文重婚,经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潘文犯有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潘文刑满后提起离婚诉讼,宋丽也表示不再勉强维持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同意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潘文对于离婚负有过错责任,从考虑女方权益角度出发,在分割财产时对被告宋丽应予照顾,判决夫妻共同财产中大部分归宋丽所有。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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