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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执法暖人心 司法救助解民困
发布时间:2013-03-12 11:18:43


法官与被告在看守所交流
     本网讯(通讯员 隋思)   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体现法律的威严与神圣的同时,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法院将人文关怀的理念引入审判实践,温情执法、人性化判案,让人们在铁案面前拍手称快之余,感受到法律也有温情。

    近日,碾子山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处理一起盗窃案时,有着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在调查后,得知该案35岁的被告人朱军自幼父母双亡并且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在2010年4月13日因犯故意损坏财物罪被碾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刑满释放不足一年内,他又多次盗取他人物品准备变卖。案承办法官分析被告的犯罪动机系生活所迫导致再次犯罪,及时向院领导做了汇报,院党组召开审判委员会讨论。

    讨论后,该院没有一判了之,刑事审判庭庭长带领刑庭干警走访被告人所居住的村委会并发出司法建议,责令其承担起对被告人的监护职责;全面了解被告人的生活来源除了低保工资,还有国家给予的粮食直补款,并帮助被告人挂失补办其低保工资卡;到被告人村里开展法律宣传,依政策帮助被告人取回其被亲属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并争取土地承包款。此举不仅全面的解决了被告人刑满释放后的稳定生活,更避免其因生活无来源而继续危害社会。

    鉴于被告人朱军的特殊情况,碾子山区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碾区法院对被告人朱军的从轻判决和司法救助,不仅让被告人下定决心痛改前非,更让百姓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文中被告人姓名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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