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卢学知)
一辆价值5万元的车辆只卖2000元,购买回家不到一个月便迎来个牢狱之灾。2月13日,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覃慧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家住广西河池市环江县水源镇温平村被告人覃慧,2012年4月26日19时许,被告人覃慧在金城江区“好来登” 大酒店前遇到两个陌生男青年,经过谈话他跟这俩青年来到金城江石油大厦前路边,其中一名男青年用电话联系另一青年男子,尔后驾驶了一辆多功能拖拉机来到该处,被告人谭卫楼见该车较新、性能较好,经讨价还价,没有要求三名男子出具该机动车辆合法有效证件时,就付给三名男子人民币2000元,然后将该车开回家供自己使用。2012年6月上旬的一天,失主周江在温平街上发现被告人覃慧所使用的车辆与自己被盗的车辆相似,随后就进行核对,经核实该车发动机号为:cc00190037,机身底盘号为:HYp2cp5Q4E9010082,系自己于2011年12月14日晚停放在自家门前被盗的车辆。2012年8月12日,周徐州从被告人覃慧处取回该车。2012年10月12日覃慧被刑事拘留,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45900元。覃慧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