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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不睦上演离婚闹剧 法官调解男方撤诉
发布时间:2013-02-05 14:44:30
本网讯(通讯员 谢睿)
2月4日上午,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东门法庭,一个大肚便便、步履蹒跚的孕妇走进法庭,她是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起诉离婚。法官顿时瞪大了眼睛,急忙询问才知原委。
原告吴刚和被告陆小丽是“85后”一对小夫妻,因为怀孕安胎的事情产生了矛盾,再加上婆媳关系不睦,陆小丽一气之下回了娘家。吴刚几番前去劝解,陆小丽就是不肯回家,眼见预产期将近,且女方家地处偏远,医疗条件较差,吴刚“急中生智”刻意隐瞒了陆小丽怀孕的事实,骗取法院立案,以离婚相要挟。 主办法官火速通知男方吴刚到庭,从情理法三方面对两人进行劝解,要求双方都要为即将出世的孩子着想,男方随即撤诉,二人相互搀扶走出了法庭。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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