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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弃子抛夫离家出走 丈夫恼怒诉离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3-02-05 14:11:25
本网讯(王明新)
妻子生下小孩不到三个月就以外出务工为由离家出走,丈夫苦苦将孩子抚养,希望妻子能早日回来好好过日子,不料妻子外出五年音讯全无。又是新春佳节,丈夫在期盼中终于等来了妻子,但万万没有想到妻子在外已另觅新欢,肝肠寸断的丈夫只好起诉离婚,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小孩由自己抚养,妻子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近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调结该起离婚纠纷案,被告韦娟娟承认自己存在过错,故愿意补偿原告5000元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200元至小孩十八周岁止。
经审理查明,原告韦加国与被告韦娟娟于2007年同居,并于同年11月28日生育女孩韦丽,双方于2012年1月31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被告韦娟娟2008年2月外出务工,双方已分居四年多。 案件受理后,法官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将本案与婚姻法有关规定结合,悉心和双方进行交流,被告韦娟娟承认自己存在过错,故愿意补偿原告5000元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200元至小孩十八周岁止。原告考虑到双方已无夫妻感情,勉强也得不到幸福,故同意被告的赔偿方案,最终达成离婚协议。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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