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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今年反腐倡廉建设将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发布时间:2013-03-04 10:08:10
全国法院2013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3月1日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出席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08年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工作方针,着力提升干警廉洁司法意识,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和源头治理,积极改进司法作风并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五年来,全国法院共设立廉政监察员30178名,对2145个法院开展了司法巡查;1087名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法官实行了任职回避;完善审务督察机制,查纠了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五年来的反腐倡廉实践表明,必须始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形成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必须始终坚持围绕执法办案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实现反腐倡廉与执法办案同步推进、协调发展;必须始终坚持把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反腐倡廉建设始终;必须始终坚持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始终保持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生机与活力。 会议强调,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当前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严明政治纪律,确保人民法院政令畅通。坚决抵制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二是改进司法作风,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改变作风上出实招、动真格、见实效。三是深入反腐倡廉,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持不懈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坚持不懈地强化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坚持不懈地抓好案件查办工作,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四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任务。要坚决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考核,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作了工作报告。上海、福建、湖南、广东、云南、甘肃等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就反腐倡廉工作经验作了交流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在京领导,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处级以上干部,各高级人民法院和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地方三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内设部门负责人和纪检监察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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