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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养5年竟非亲生 丈夫诉至法庭获赔2万
发布时间:2013-01-31 10:42:35


     本网讯(卢学知)   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人和村男方莫术发现自己抚养了5年半的儿子竟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遂向女方覃璀追讨鉴定费、精神抚慰金、小孩抚养费、医药费共计31525元。2013年元月24日,环江法院承办法官经过上午的调解,一份令两方均满意的协议最终形成,覃璀与莫术自愿离婚,非婚生子由覃璀独自抚养,覃璀自愿一次性赔偿莫术各项费用共计20000元。

  2012年12月6日,原告覃璀因与丈夫感情不和,一纸诉状将丈夫莫术告上法庭请求离婚,并要求由被告莫术抚养小孩。莫术应诉后,曾试图挽回这段婚姻,但覃璀坚决要求与莫术离婚。在挽回婚姻无望后,原本就怀疑婚生儿子不是自己亲生骨肉的莫术一怒之下要求进行DNA亲子鉴定,经权威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莫术与小孩莫术某不存在亲生血缘关系。莫术在知道真相后毅然向覃璀提起反诉,要求覃璀赔偿鉴定费、精神抚慰金、小孩抚育费、医药费共计31525元,原本一件简单的离婚案件一下子变得复杂和棘手起来。承办法官考虑到如果以判决结案,可能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和矛盾会更加激化,而且判决内容也难以履行,于是尝试调解结案,经过对双方当事人多次面对面、背对背的调解,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覃璀承认有婚外情,莫术也承认平时对妻子关心不到,双方终于被法官的诚意和精神所打动,达成一份双方都满意的调解协议。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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