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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肇事逃逸 被害人被拖挂车底6.6公里
发布时间:2013-01-22 10:54:38
肇事逃逸 被害人被拖挂车底6.6公里
2011年4月1日23点50分,被告人徐董酒后驾驶一辆桑塔纳轿车,与被告人薛田屯沿三门峡市黄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徐大港货附近时,将路边行人赵文婷撞伤,事故发生后,徐董不但不实施救助,反而在薛田屯的鼓动和指挥下,驾车逃逸。逃逸中,该车从被害人赵文婷身上碾过,致使其挂与车底,被告人在知道车底可能拖挂被害人的情况下,仍继续驾车逃窜。当肇事车辆行驶萧山路建材市场附近时,被三门峡市公安民警发现,民警随即驾驶警车追赶肇事车辆,并在近距离喊话要求停车,被告人徐董发现警车追击后,不仅不停车,反而加速逃窜。当逃至立交桥西50米处,车辆突然掉头,将被害人甩出车底,被害人被给车拖行近6.6公里。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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