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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调解息纷争 兄长弟妹和好续亲情
发布时间:2013-01-17 10:46:29


     本网讯(通讯员 彭振林 柴克清)   1月16日,湖北省潜江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死亡抚恤、安抚费引发的亲情官司。死者的亲人最终握手言和,及时化解了矛盾,使亲情依旧。

    2011年11月17日,杨晓在广东东莞打工时因病猝死,其所在单位给付其直系亲属抚恤费、安抚费共计86000元。同年12月15日,杨晓的亲属将其中的70000元以杨爽(杨晓之女)的名字存入银行,存期为三年,存款单由杨爽的伯父保管。尔后,柳梅枝(杨晓之妻)以其为杨爽的监护人为由,多次要求杨爽的伯父返还该存款单。2012年1月5日,柳梅枝经与杨爽的伯父协商到银行支取该70000元存款时,杨爽的姑姑杨娇与柳梅枝发生争执,柳梅枝当即撕毁该存款单,该存款单碎片被杨娇拿走。次日,杨娇凭其居民身份证和杨爽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及上述存款单碎片从银行支取了该存款70000元及利息,并将此款交由余死者杨晓的母亲保管。柳梅枝因索款无果,双方矛盾激化而引发纠纷,于2012年12月以财产损害赔偿将杨娇告上了法庭。

    法院受理该案后,分析认为该案当事人之间具有血缘关系,被告是因农村传统思想作怪,而担心柳梅枝占有该款作他用而引发纠纷,只要调解得法,多向当事人及其亲属释法析理,打通思想根结,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很可能会得到有效化解,并且还会收到不错的社会效果。为此,承办法官庭前深入当事人所在地,了解当事人的心理和思想动态,并邀请当地调解组织一起耐心做工作,从而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随后,承办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一起,一番面对面的释法析理和亲情感召,被告杨娇自觉理亏,当场就与原告达成了将70000元全部给付原告杨爽及其母亲柳梅枝的调解协议,并于当日按协议自觉履行了金钱给付义务。双方破涕为笑,再次找回了久违的亲情。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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