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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继承问题 儿子与后妈上法院
发布时间:2013-01-08 09:19:56
因继承问题 儿子与后妈上法院
2001年1月3日,原告白秋新与被继承人范洪斌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被告范许冰与被继承人范洪斌系父子关系,原告白秋新与被继承人范洪斌在婚后取得了两套房产,2010年7月27日,原告白秋新与被继承人范洪斌签订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约定其中一套房产归范洪斌自己所有,不予白秋新共享,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原告白秋新有使用权,其中另外一套房产归白秋新所有,不与被继承人范洪斌共有,被继承人范洪斌有使用权,同时将夫妻财产约定进行的公证。2011年10月5日,被继承人范洪斌遗嘱载明,一间板房及屋内东西归妻子白秋新所有,另一间板房及屋内东西归儿子范许冰所有,白秋新与范许冰因继承问题发生纠纷,上诉至法院。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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