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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法院借力“无袍法官”巧打调解牌助执行
发布时间:2013-01-07 09:05:51


     本网讯(邓久发 覃丽文)   1月6日,广西荔浦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贴近群众、了解群众、善于与群众沟通的优势,巧打“调解牌”,借力“无袍法官”,顺利促成一起返还财产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和解解决纠纷,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显著。

  2011年11月30日,莫鸣旺向文玉田借车使用,后因该车在他人驾驶时发生交通事故损坏,无法归还。双方因损失问题多次协商,商定该车价值30000元,但莫鸣旺辩称自己只是作为中介将文玉田的车租给他人使用,因此不同意赔偿。为此,文玉田将莫鸣旺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一、莫鸣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返还借用的马自达汽车给文玉田;二、如不能按时返还该车则由莫鸣旺赔偿文玉田车辆损失30000元。

  判决生效后,莫鸣旺未按时将借用的车辆修理归还,也未履行赔偿车辆损失的义务。该案因文玉田申请而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通过调查了解,发现该案当事人原是一对多年的好朋友,二人因该纠纷未能妥善处理,几经交涉催促才反目成仇。执行案件刚立案,文玉田就多次来到法院催办案件,而莫鸣旺本来家庭生活困难,其又没有固定工作,加上一年多因该案的诉累,基本无积蓄可言。

  了解到上述情况,执行法官没有就案办案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请来熟悉双方情况的人民陪审员谢崇乾,指出双方各自的困难和不易,并邀请其参加调解。

  执行法官与人民陪审员联手配合,一方面契而不舍与莫鸣旺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为其辩法析理,一是从法律上阐明判决的事实和理由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督促其主动面对债务,二是指出文玉田借车行为也是出于友情帮朋友,于情于理都不该拖欠赔偿款;另一方面做文玉田的思想工作,钱买不来友谊,让其考虑莫鸣旺家庭实际状况,争取理解。

  2013年1月6日,终于在执行法官和“无袍法官”多次沟通调解下,双方在再次来到法院时,在相互体谅的基础上顺利达成和解协议,因诉讼而受到影响的友情也因调解得到了修复。

  “无袍法官”——人民陪审员已成为荔浦县人民法院法官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得力助手,他们正在以实际行动与法官共同担起了维护法律公平与正义的责任和重担,以老百姓看得见的方式确保司法公正、捍卫法律尊严。

   (文中姓名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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