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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书是否能作为工程款的决算和审计标准
发布时间:2013-01-06 10:34:09


预算书是否能作为工程款的决算和审计标准


    2009年12月20日,新乡市卫滨区平原乡八里营村村民委员会与刘恒庆签订了市场监察办公楼的城建合同,该合同未经投标。在建设初期,工商未登记,市场标号未确定,由八里营村村委会代签,实际这份合同违反了国家规定,应该视为无效合同。合同约定的工程结算及付款按照结算书,根据工程预算书进行购买工程所需材料,建设施工,至今该工程尚未结算和审计。八里营村村委会表示一审对工程预算书视为决算书,作出判决是错误的,要求查明事实,依法改判。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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