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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陆良法院“五位一体”推进文化建设
作者:区鸿雁 黄云坤 发布时间:2012-12-19 15:21:59
为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机关成员和机关整体素养、文明形象、领导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为法院科学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保障,云南陆良法院从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和审判文化等五个方面入手,全面、深入推进机关文化建设。
挖掘精神内涵,培育文化品牌 在广泛征求意见、凝聚全院干警集体智慧的基础上,提出“政治建院、公信立院、文化兴院、人才强院”十六字治院方略,“厚德、尚法、笃信、忠诚、包容、创新、活力、为民”十六字院训和建设“阳光型、责任型、服务型、廉洁型、公信型”法院的建院目标,为法院的发展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全院干警的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力开展。 创新管理方式,助力作风建设 以转变机关作风为重点,创新工作方式,建立作风巡查制度,大力开展纪律作风巡查活动。作风巡查内容包括工作纪律、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工作秩序、车辆管理、法庭作风等六个方面,主要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抓落实。通过作风巡查,在工作纪律上,共教育帮助20余人次;在工作效率上,通过调整部分人员的工作岗位,基本解决在工作量上存在的忙闲不均的问题;在服务质量上,加强立案窗口建设,通过统一着装、规范用语、添置服务设施,立案窗口作用得到充分显现,并逐步带动到全院其他庭室的服务质量提升;在工作秩序上,增加法警6人,每天都开展体能训练,有力地保障了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同时,划分卫生责任区,提高机关整洁度;工作车辆管理上,诫勉谈话3人次,暗访娱乐场所7次;在法庭管理上,暗访法庭工作5次,与干警谈话15人次。全院干警真正把各项管理规定做到入脑、入心,纪律作风明显好转,在市中院、县纪委组织的纪律作风督查活动中,以扎实、严谨的工作作风经过检验,得到肯定。 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 为提高办案质量,该院开展“三规范一评查”活动。一是规范裁判文书制作,严格裁判文书签发制度,把好裁判文书的“出口关”,制定下发《陆良县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技术规范》,从形式到内容对裁判文书制作进行规范,提升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二是规范庭审活动,制定下发《陆良县人民法院庭审规范(试行)》,从庭审程序、司法礼仪等方面进行规范,并以此为依据,组织开展“3+1”庭审观摩活动,要求从院领导到全体一线审判员,每人至少完成一次示范庭审,按照庭审评查指导标准分别制作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评分表,由其他审判人员按照评分表对每次庭审进行现场打分、集中点评,认真查找庭审中存在的不足并加以改进。三是规范司法警察执法行为,制定出台《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建立健全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提押、看管、值庭、还押、安检等各个环节执法程序,确保司法警察言行举止符合规范要求。同时,坚持司法警察训练经常化,每天下午五时准时开展体能训练。四是严格案件质量评查,制定下发《陆良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采取逐案评查、一案一表的方式,明确规定案件送查时间、评查步骤,从案件的程序、实体、裁判文书质量、审判(执行)纪律以及卷宗装订等七个方面对案件质量进行全面评查,全年共评查案件1989件,案件质量评查率为100%,进行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4次,案件质量合格率为100%。 推进法庭建设,打造精品工程 在县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陆良法院机关整体搬迁工作于2012年11月开工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2980平方米,总投资3300余万元。工程建设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效率意识、廉洁意识,严把工程进度,全力以赴,精益求精,确保新大楼建设成为代表陆良法治形象、适应法院发展需要、彰显司法为民要求的精品工程、放心工程、廉洁工程和司法形象工程。 弘扬审判文化,诠释阳光司法 结合“阳光司法”暨“百庭百案”工作要求,陆良法院组织开展“六访六进”法官大走访公开庭审活动,针对一些典型案件,扩展旁听人员范围,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案件庭审,提高审判活动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先后到国营云南包装厂、云南燃料一厂、小百户中学、三岔河镇赵家沟村委会等地开展公开庭审活动3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陪审员旁听审理110余人次,旁听群众达10000余人次,其中在云南燃料一厂、小百户中学开展的两次公开庭审活动,旁听人数均为3000以上,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在公开庭审过程中,还首创“夜访法庭”,即避开农忙时间,利用晚饭后的时间,上门开庭,为当事人化解纠纷,共办理案件16件,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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