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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优先理念让北五岔法庭化解纠纷"零判决"
发布时间:2012-12-07 11:22:02


     本网讯(刘丹)   2012年以来,新疆玛纳斯县法院北五岔法庭坚持把“调解优先”的办案理念,对受理的55件案件全部以调解或撤诉的方式结案,另外60多件纠纷通过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的配合及时化解在法庭之外,实现了100%调解结案的“零判决”,且所办案件无一缠诉、上访情况。

    注重调解方式,延伸调解触角。在调解案件时,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争议不大、事实清楚的案件,采用“面对面”式调解,邀请双方当事人当面质辩沟通,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对争议较大、民事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且当事人对立情绪容易激化的案件,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同时,逐步探索和建立诉前、庭前、庭中、庭后等多渠道调解机制,积极与当地基层组织协作,邀请村、镇干部参与协助调解,着力促使当事人和解纠纷。

    加强经验交流,强化业务培训。法庭干警和两镇(北五岔镇、六户地镇)共56名调解员之间不定期的进行调解工作经验交流,并由玛纳斯县法院年终评选出的“调解能手”进行经验介绍和业务培训,促进了调解联络员业务水平的不断提升,丰富了调解工作经验,从而形成一个多方联动、互相配合的调解网络,使45件涉及农村的赡养、抚养、相邻关系、宅基地纠纷、损害赔偿等常见的多发性纠纷,在该调解组织网络中得以妥善解决在基层、消化在源头。

    开展巡回审判,推广上门服务。该法庭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农村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巡回办案及送法律进农田,进学校,进村民家中。今年以来,北五岔法庭开展巡回开庭55次,巡回办案率100%。通过开展巡回办案、以案说法,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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