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挺 梅怡萍)
一女子怀疑丈夫和他人有染,花钱请自己的情人去教训丈夫的“情人”,女子情夫在教训丈夫“情人”并抢走其金首饰。12月6日,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对这样的一起抢劫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吴建龙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陈细群怀疑其丈夫陈小荣与被害人杨员兰有不正当关系,便叫其情夫被告人吴建龙教训被害人杨员兰。2012年6月13日上午,被告人吴建龙来到陈小荣位于江西省东乡县红亮垦殖场郑家村上陈组自己住所(靠近东临公路)开的饭店,以中午吃饭为由将陈小荣骗去县城买菜。待店内仅剩被害人杨员兰时,被告人吴建龙以打电话为由借得被害人杨员兰手机(国虹牌GH2528型)并假装打电话,后将手机放在自己口袋。随后被告人吴建龙持菜刀威胁被害人杨员兰,抢得杨员兰金耳环一对,重2.38克;金戒指一枚,重0.33克;金手链一条,重1.33克;金项链一条,重3.88克。经鉴定,国虹牌GH2528型手机价值人民币245元,金首饰价值人民币2874.96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建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持刀威胁的方法,抢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119.96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吴建龙在犯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