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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避执行夫妻假离婚被法官慧眼识破
发布时间:2012-12-04 16:29:25
本网讯(黄赫思 隆兵 林荣先)
12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做出裁定,驳回黄慧美的执行异议,使一个企图用夫妻内部签订的离婚协议来逃避执行的天真想法落空了。
陆穿和韦法勇因为合同债务纠纷闹上法庭,判决生效后韦法勇不履行赔款义务,陆穿遂依法申请强制执行韦法勇的房产。执行法官依法查封韦法勇的房产后,本以为案子很快就能执结,但意外的是,案外人黄慧美对该房产提出了异议。 黄慧美是韦法勇的妻子,她提出,在韦法勇和陆穿订立合同之前,她与韦法勇已经协议离婚,韦法勇用来抵押的夫妻共同房产就已经归自己所有,在他们签订的离婚协议里明确把房产分给黄慧美,但由于资金问题一直没有过户,要求法院裁定解除对其房产的查封。 执行法官接到执行异议后,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并组织合议庭进行了合议,大家一致认为: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产的产权以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为准,现房产证上登记的是韦法勇,并不是黄慧美;而黄慧美和韦法勇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并没有在向陆穿借款时出示,这是他们两人内部的协议,对外无效,不能作为解除查封措施的依据。遂依法裁定驳回了黄慧美的执行异议申请,使申请人陆穿的合法债权得到了保护,抑制了以内部协议来规避执行的行为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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