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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不还投资温泉 规避执行法律不容
发布时间:2012-09-20 14:50:56


     本网讯(通讯员 范冰)   近日,河南省滑县法院上官法庭成功执结了一起执行案件。

    被申请人苏某自己开办了一个水泥瓦厂,申请人王某曾系苏某的工人,在其工厂打工期间,被砸伤手指,经鉴定已构成了十级伤残。滑县法院上官法庭经审理后依法缺席判决苏某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9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苏某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搪塞,不履行法院判决其应承担的义务。

    王某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该庭的两名干警接到王某的申请后,依法对被申请人苏某进行了调查,在得知被申请人苏某正投资四五十万元建温泉这一信息后,对其制作了调查笔录,然后反复做其思想工作,并告知其行为已经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这一刑事犯罪,从上午十点一直持续到晚上八点钟。被执行人苏某从最初的耍赖、抵触,到慢慢的认识到自己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终于消除了想要逃避责任、规避法律的思想,将赔偿款交到了法庭,并表示以后一定要学法、懂法、守法。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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