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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离家十几年妻子起诉离婚获准
发布时间:2012-11-08 13:49:26


     本网讯(通讯员 司珑)   本来夫妻之间偶尔吵吵架、闹别扭后是正常的,但万载县有一对夫妻在一次争吵之后,丈夫以外出打工的名义离家出走,至今不与妻子联系,无奈之下妻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准予刘红与赵春明离婚。

    原告刘某与被告赵某于1991年3月经人介绍相识,1992年1月6日在万载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2年11月9日生育一男孩,婚初几年夫妻感情一般,常为一些家庭琐事争吵,1997年2月,在一次争吵后,被告以外出打工为名离家出走,此后15年里,被告一直在外不与原告联系,对小孩也未尽抚养义务,无奈之下,2012年月6月,原告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其与被告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虽属自主婚姻,因婚后被告从1997年2月起以外出打工为名一直外出不归,也不与原告联系,未尽家庭义务,致使夫妻关系名存实亡,造成夫妻感情彻底破裂,遂支持了原告诉请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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