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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法庭上出示篡改借据被拘留15天
发布时间:2012-11-02 10:47:55


     本网讯(通讯员 肖东宇)   视法律为儿戏,自作聪明篡改借据被重罚。10月29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伪造借据的原告王某予以罚款1万元并拘留15天的处罚。

    2012年9月,新干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庭审中,原告王某出示借据一份,证明被告林某欠其借款38000元,林某对该借据不予认可,并提出笔迹鉴定申请。后该院委托司法鉴定部门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该借据中现金小写38000元字迹,其中“3”字和百位“0”字是添加笔迹。如此公开的伪造证据,手段低劣,数额巨大,并堂而皇之的拿上法庭主张权利,性质极为恶劣。

    据此,该院做出驳回王某诉讼请求的判决,并对其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给予以上处罚,以警示藐视法律权威性的诉讼参与人。对此处罚决定,原告王某表示认罚,并当庭缴纳了1万元罚金。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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