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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创先争优 提升队伍活力
作者: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焰斌   发布时间:2012-10-29 11:17:43


    为解决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压力不大、动力不足、活力不强、干部能上不能下等突出问题,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在区委、区人大的领导和支持下,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摸索出一条“推荐优秀、中层交流、双向选择、竞争上岗、选准用好,充满活力”为主要内容的人事改革办法,并积极付诸实施。7月中旬推荐产生了两名班子成员(区委已正式任命),8月初进行了本院历史上工作力度最大的一次中层领导职位交流和干警双向选择工作。8月14日,区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了48名法官的职务任免。9月中旬又完成了巡回法庭庭长及部分中层职位的竞争上岗。本次干部人事改革工作顺利完成,达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受到上级法院和区四个班子领导的肯定,为我院提升队伍素质、激励创先争优、再创工作辉煌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一、成功的尝试:民主推荐产生班子成员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既是体制创新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制度创新的重要组织保证。

   实行民主推荐法院党组成员竞争上岗,在全省法院属于首例。院党组认为,(班子成员)竞争上岗是健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竞争择优新机制的重要举措,可以进一步开阔选人用人视野,坚持群众公论原则,真正做到不拘一格选人才。班子成员竞争上岗,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能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新机制;变“封闭式选人”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人,可以开创选人用人的民主化新路子;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可以形成干事敬业奉献的新风貌。

    报二七区委批准,根据《公务员法》、《法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法规精神,竞争选拔推荐两名院党组成员。其宗旨就是根据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在全院范围内让符合条件、政绩突出,非常优秀的同志依据本方案进行公开竞争,从中选拔、推荐出优秀的干部作为院党组成员的后备人选,向区委推荐。

    为了保证推荐质量,首先设置了较为严格的条件即: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身体健康;近三年内年终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现任中层正职任职3年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领导能力,大局意识、集体主义观念强。

    竞争选拔推荐班子成员,是本院建院历史上的第一次,必须做到谨慎、公正和民主。方案公布后,受到全体干警的拥护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同志凭着自身优秀的条件跃跃欲试。最后由李志彦、李俊勇、马义宾、刘春林、张西俊、刘媛、王群岭、崔瑞玲等8名同志成为正式“候选人”。评委由市中院、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人大领导及院党组成员组成。

    7月14日上午,二七法院竞争选拔推荐优秀干部演讲答辩会如期进行。聘请区纪委有关领导对法院选拔推荐优秀干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院纪检监察参与监督,有关资料由区纪委监督人员当场核实签名。

    在院党组审核、集体研究阶段,到会11名党组成员实行了实名投票推选。最后原民二庭庭长李志彦、民一庭庭长李俊勇脱颖而出,成为民主推荐产生的正式人选。

    由法院内部产生的班子成员,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二七区委考察后赞成和同意法院的民主推荐结果,2012年8月 日,区委组织部正式下文,任命李志彦、李俊勇为二七法院党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李志彦同志已经同时被区人大任命为审监庭庭长,李俊勇同志被院党组任命为办公室主任。

   二、最大的力度:中层轮岗交流双向选择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法院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全体干警的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激发全院干警队伍的干劲和活力,推动法院工作跨越式发展,再创二七法院新辉煌,根据《公务员法》、《法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暂行)办法》等法规精神,通过轮岗交流、双向选择,推动干警工作岗位正常流动,打破人才流动僵局,增强干警队伍生机,努力为二七法院打造一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发展思路清晰正确、作风扎实、工作勤奋、务实创新的法院干部队伍。

    对这次本院历史上力度最大的轮岗交流及双向选择,院党组确立了精兵简政、重用不提拔、点面结合、统筹兼顾等几项重要原则。对于符合区组织人事部门和本院担任中层干部规定条件的原有中层正职,打破原有岗位,进行轮岗交流。除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外,中层副职、一般干警、招聘人员全部参与双向选择(含在岗和不在岗的所有人员),否则,按待岗处理。同时,对院机关原有的青年团、妇委会、工会机构不再单独设置,其工作划入院机关党委办公室。

    在轮岗交流阶段,对于符合区组织人事部门和本院担任中层干部规定条件的中层正职,院党组综合每个中层正职的素质、能力、水平、特长等个人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中层轮岗交流人员和岗位。调整合并后,共设置中层正职岗位  21个,两名同志自愿让贤, 5名同志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原职务,3同志经征求意见留在原岗位,中层正职轮岗交流 18人,交流面达 85%。

   在部门和干警双向选择阶段,参与双向选择的干警和各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之间,可根据干警本人意愿和部门工作需要,进行相互交流、沟通,确定选择的岗位和部门工作人员。干警选择岗位时,要求客观准确估价自身,慎重选择有利于发挥自身优势的岗位。要求部门负责人在选人时,都要处于公心,要以对组织、对同志、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选择好部门的工作人员。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各部门选择的人员中原部门工作人员应占部门新组成工作人员的50%以上。

    在双向选择阶段,个业务口之间、业务庭与综合部门之间进行的充分选择和交流,全院包括正式干警和招聘人员共273人参加了双向选择,交流面达98.2%。在此基础上,院党组及时进行了局部微调,使各类司法资源达到最佳有效配置。

    选拔优秀的骨干法官担任巡回法庭庭长。针对市区人民法庭偏少,与基层群众联系不紧密,服务渠道不畅通的问题,院党组决定以法官下基层为平台,把审判工作触角延伸到街道、延伸到社区楼院。在辖区六个面积大、人口密度高、矛盾纠纷发生率相对较高的办事处,组建六个巡回法庭。去年7月,通过“群众观点大讨论“演讲比赛,竞争上岗,选派六名素质高、业务强、会协调、能干事的优秀法官(各带一名书记员)进驻办事处基层工作一线。以巡回法庭为基础,广泛整合辖区的司法资源,构建起四级法律服务和社会矛盾化解网络。即一个办事处设一个巡回法庭,一个社区建一个巡回审判站,一个楼院建一个巡回审判点,一个楼洞聘一名调解员(社会法官)。六个巡回法庭在实际工作中,以打造和谐街道、和谐社区、和谐楼院为目标,坚持把法律送进学校、送进社区、送进企业、送到居民家门口,让被服务者享受零距离、全天候、低成本、便捷式、高效率的司法服务。在本次人事改革中,去年下派的陈君、庞礴、杨明、石海滨、王忠峰和王同乐等六名同志,经组织考察全部任命为院业务庭庭长和人民法庭庭长。这次通过演讲竞岗、民主测评、组织审核,陈唯、张彦鹏、王蕾、郭洪涛、郑宏辉、李靖等六名业务庭副庭长脱颖而出,分别担任6个巡回法庭庭长。

    三、正确的导向:德才政绩决定职位任用

    通过公开、平等竞争、双向选择,两名同志进入院领导班子,9名同志由副职岗位竞争到了正职岗位,3名同志由一般干警竞争到副职岗位。通过这次人事改革,法院中层干部的年龄结构由平均45岁下降到39岁,文化层次全部达到了本科。竞争中采取业绩考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和组织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充分体现了广大干警的意愿,为选择德才兼备、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是党管干部和群众路线的最佳结合。

   (一)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新机制。推行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广大干警公认的原则选人用人,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突破,克服了以前圈子小,透明度低,广大干警参与度不高,由少数人选人和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干部任用形式,实行公示公认、竟聘上岗,让多数人选人,在多数人中选人,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可以说这次竞争上岗基本做到了上者服从,下者服气,领导超脱,干警满意,树立了较好的用人导向。

    (二)转变了思想观念,加速了激励机制的形成。通过这次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广大干警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多年来,二法院在干部制度改革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干警“大锅饭”、“铁饭碗”的思想依然存在。这次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种突破,破除了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旧观念,树立了公平竞争,唯才是举的新观念,树立了勇于进取、敢于竞争的新观念,树立了不进则退、知危思进的新观念,树立了生存靠自己,工作靠努力的新观念,从一定程度上打破了 “大锅饭”、“铁饭碗”,实现了法院干部人事制度的创新。

    (三)激发了干警的进取精神,形成了良好的工作作风。在推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前,我院中层干部的主流是好的,但也有个别同志责任感、危机感、紧迫感不够强。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改变了过去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等现象,增强了危机意识,激发了干警积极进取,勤奋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内在动力,一些年轻同志看到了希望,明确了努力方向,老同志也有了危机感,大大增强了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想得到组织和广大干警认可,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努力工作,创造好的业绩,树立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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