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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父亲为替儿子脱罪伪造证据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24 15:54:48
本网讯(通讯员 苏传清)
父亲为了儿子能逃避刑事处罚,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的儿子出生时间。日前,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以伪证罪判处凌某拘役四个月。
2010年11月26日被告人凌某的儿子凌某某(生于1995年5月14日)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刑事拘留。2010年12月,被告人凌某为了使其儿子凌某某不受法律追究,伪造了凌某某的接生证和验血报告单等证明,并将伪造的相关材料拿到扶绥县妇幼保健院开具了凌某显的出生医学证明,将凌某某的出生日期伪造成1997年5月14日。 法院认为,被告人凌某作为凌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及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其行为己触犯刑律,应当以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凌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认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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