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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预谋诈骗“露馅”变抢劫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2-10-11 11:28:25


     本网讯(通讯员 张欣广 谢廷选)   事先预谋进行行骗,露出破绽后,实施暴力抢劫。近日,河南省西平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景光雷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1年12月31日凌晨5点多,被告人景光雷伙同李东峰、张四化、朱永强(均另案处理)预谋后,窜到107国道西平县小田庄路口,由朱永强物色对象,对赵某实施诈骗,赵某识破其骗术,并将朱永强扑倒在地,被告人景光雷伙同李东峰、张四化对赵某殴打,将赵某的包抢走,现场蹲守的西平县公安局民警将朱永强和被告人景光雷当场抓获,张四化逃跑时将赵某的背包丢弃现场。经西平县公安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赵某的损伤系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景光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诱骗他人钱财时为使同伙人逃离现场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致被害人轻微伤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景光雷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其在开庭时自愿认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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