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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法院加强部门联动“司法对接”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2-10-11 09:27:24


     本网讯(通讯员 何有财)   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期,国民经济日新月异、突飞猛进的今天,各种矛盾冲突凸显,利益诉求多元化,随之疑难案、新型案便不断产生,给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也带来新的压力和挑战。为克服和化解诸多问题和疑难,云南巧家法院积极与相关单位部门沟通交流,准确把握和执行法律法规,多举措强化“司法对接”,增强了司法的联动性,效果明显。

    争取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支持,推动司法联动机制建立。司法权是党的执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坚持党的领导,紧紧依靠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才能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正常有序地开展工作。巧家法院争取并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的大力支持,建立司法联动长效机制,有效利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掌握的公共资源,有效破解司法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得到人大、政协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支持与监督,保证了法院公正司法,以便得心应手地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

    转变观念,提高司法对接意识。司法联动对接工作机制的建立,不仅可以从机制上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化解和稳定社会局面,而且可以有效监督执法行为,防止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失职、渎职现象的发生。巧家法院深刻认识到,要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化解和稳定社会局面,为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执法单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提供了新的契机和新的活力,就必须转变单打独斗、摒弃就案办案消极习惯的观念,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从源头上防治矛盾纠纷,主动与司法机关,机关、组织、团体的协作和配合,建立健全优势互补、高效协同的互动司法对接机制。建立起与街道社区形成矛盾排查、化解的常态联动机制,就区域内的热点难点、群体性矛盾及行业性纠纷,与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开展动态专项联动;与街道联动的日常网络体系构建中,建立院领导与街道“一对一”负责制,设立社区法官联络工作站,配强专职社区法官,确保隐患排查及时、信息收集准确、需求反应迅速、纠纷处置高效。目前,巧家法院已与县工商局建立联席制度,在社区建立法官工作站,正在逐步扩大对接建立过程中。将联动机制和联动资源贯穿涉诉风险排查评估、诉前诉中调解、执行化解、社区矫治、涉诉信访等各个环节,逐步由最初的执行、调解、维稳三项联动,覆盖至民意沟通、群体矛盾防控、大调解格局构建等多方面。

    与其它纠纷解决机构紧密联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在我国,纠纷解决机构主要有法、检、司、公,同时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行业协会、居委会、村委会的群众组织也起着不可取帝的化解纠纷职能作用。为力争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巧家法院不仅与检、司、公三机关密切配合外,还加强了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及业务指导,调动群团、社会组织解决纠纷的积极性,提高其解决纠纷的能力和比重。同时还促进与商事仲裁、劳动仲裁、人事仲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机构的沟通协调,发挥仲裁在解决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积极邀请与纠纷当事人最近的业协会、居委会、村委会人员参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居委会、村委会在社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职能及优势,将部分纠纷可以通过约定或仲裁或基层调解的方式解决化解在诉讼之外。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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