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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法院以数字化为载体提升学习型法院魅力
发布时间:2012-10-08 11:07:42
本网讯(通讯员 韩志华 李锐)
今年以来,河南省禹州市法院在学习型法院建设中,创新学习教育形式,以数字化为载体,加强法院党组织建设,提升了学习教育的魅力指数。
搭建数字载体。该院筹集资金购买了照相机、摄像机、投影仪等数码设备,依托集中培训、岗位练兵等时机,采取结对互学、座谈会、兴趣小组等方式,引导干警熟练使用数码设备,充实技术力量,抓好应用培训,推进案件流程管理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案卷公文电子化,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远程庭审、远程调解等实现诉讼的便捷和效率。同时,依托河南高院网等网站,拓展学习成果展示平台,以干警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有效激活了教育培训工作。 丰富教育形式。该院结合基层法官的职业特点,不断丰富教育形式,开展专题讲座、庭审观摩、案例分析、摄影作品展、示范庭、身边典型巡讲等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克服学习教育工作条件有限、内容形式单一的问题,开拓法官视野,提高法官认知社会、解决纠纷的能力。并建立多媒体资料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充分借助数字化拓展教育空间和手段,有效增强了教育效果。 建立学习档案。该院结合法官个人案件质量档案,注重从干警日常办案、宣传报道、调研文章、典型案例、心得体会等渠道拓展学习载体,建立部门和个人数字化学习档案管理,作为学习培训、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形成学习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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