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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协理助力审判 人民调解增辉地方和谐
发布时间:2012-09-28 15:46:43
本网讯(通讯员 甘云军 刘艳)
9月25日上午,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泗沥法庭审判了一起邻里纠纷导致的人身伤害案件。为便于案件的圆满解决,泗沥法庭邀请了辖区内的司法协理员、人民调解员旁听审判过程,助力纠纷的解决。
程某(女)与陈某(男)为同村几十年的邻居,熟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多年的邻里相处,本应建立了深厚的关系。可为了争不到一米的荒地,两个年过半百的老邻居却闹翻了,经常因此发生纠纷。今年5月,两人又在争执地碰面,这次两个老邻居大打出手,最后导致程某受伤。派出所民警前来协调纠纷未果,陈某被拘留4日。今年8月,程某起诉至贵溪法院,要求张某进行赔偿。 9月25日上午,泗沥法庭开庭审理这起人身伤害案件。考虑到这起案件虽是人身伤害纠纷,实则蕴含邻里关系的处理,解决好两人的矛盾,关系两人将来的和睦相处。因此,泗沥法庭邀请了辖区内的司法协理员和人民调解员庭审观摩,参加整个审判过程,了解案件的客观情况,助力这起纠纷的解决。 泗沥法庭的司法协理员和人民调解员均选任自辖区内的各乡政府、村委会,他们熟悉农村,了解农村生活,知晓村民的生活习性、思想习惯、行为理念。因此,邀请他们参加庭审,利用他们熟悉农村生活、熟悉村民的优势,对纠纷进行调解,尤其是邻里纠纷类、赡养类矛盾较大的纠纷,既有利于案件的顺利解决,又有利于缓和双方当事人情绪,缓解矛盾,维护地方稳定。 庭审后,陈某一直情绪激动。办案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一直对其进行法理劝说,收效甚微。司法协理员和人民调解员结合实际经验,用事实对其进行分析和批评,因势利导,陈某才逐渐平复下来,并承认自己的错误。 自司法协理制度建立后,司法协理员在法律文书送达、民事审判、执行工作上发挥重大作用。对于人身损害纠纷类、赡养类纠纷、邻里纠纷类案件,当事人双方矛盾一般比较尖锐,必要时,泗沥法庭会邀请司法协理员参加庭审,充当人民调解员的角色,对当事人进行因势利导的劝解,最大程度助力基层审判工作,最大限度的促进纠纷的和谐解决,为地方和谐稳定增辉添彩。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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