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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失足少年点亮航路明灯
作者:黄朝霞 李倩   发布时间:2012-09-17 15:17:25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在积极探索创新预防未成年犯罪的审判工作机制过程中,从开展司法建议、庭前走访、庭审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入手,通过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帮教,用真情、真心关爱失足少年,助其重新走向社会的信心和决心,取得了良好成效。

    预防犯罪屡出“招”

    将“人情味”融入到“圆桌审判”,是覃塘区法院在未成年刑事审判实践中积极尝试和探索的一种新的庭审模式。一张椭圆形的大桌子上,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未成年被告人父亲一起用谈心的方式对未成年被告人循循善诱,使其能够明白到其所犯的抢劫行为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和应负的法律责任,助其痛改前非,早日重回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怀抱。

    在一起未成年抢劫案的圆桌审判现场,法官亲切地鼓励未成年被告人甘某要知错就改,鼓足勇气重新做人。从一开始手足无措的甘某心情很快得到了平复,被法官和家人语重心长的一席话所感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最终被告人甘某被法官酌情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但是与以往不同的是,在宣判同时,法院还宣布了一条“禁止令”:禁止被告人甘某在缓刑考验期间进入网吧。

    承办法官介绍,因为被告人甘某长期迷恋到网吧上网,却又正处在好奇心重但又缺乏正确的判断识别能力的年龄段,容易受到不良观念的影响,为了帮助其重新修正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除了法院的帮教工作,也需要形成了一道犯罪“隔离墙”,对其行为进行了限制和约束,对于防止其再犯罪意义重大。今年以来,该院共对7名因网瘾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发布了禁止令,对其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社区矫正暖心田

    “谢谢法官,我以后一定好好接受社会改造,重新做人!” 在覃塘社区老人中心,定期上门服务,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阿杰有些腼腆地对法官说。今年15岁的阿杰当街抢夺一个途经路人,随即被一旁的群众抓住送上了警车,之后坐在审判席上的他被覃塘区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需要在今后两年内接受社区矫正。在该院法官的帮助和关怀下,定期接受社区矫正、慢慢重新感受到温暖的阿杰脸上重新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认真接受改造,重新回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怀抱。

    社区矫正是覃塘区法院深度挖掘审判职能的延伸,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不仅仅停留在审判阶段,更将帮教工作纵深、向审判前后延伸,侧重于教育未成年被告人对人性的感悟。为全面、及时了解被告人社区服务情况,该院注重联合被告人家庭、学校、社区进行无缝对接,对被接受社区矫正的被告人随时进行回访,掌握其工作、学习、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帮教,解决其思想困扰和具体困难,督促其主动参加社区改造,鼓励其早日回归社会。

    触角延伸巧献策

    针对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如何挽救失足少年开展工作,覃塘区法院力求将庭审之外的功夫做通、做足。通过庭前调查了解到的情况,查清未成年犯罪的根源,分析犯罪原因,细心总结整理数据。据统计,该院在2010年至2012年5月份近三年来,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由网吧引发或与之有关的犯罪占80%以上。未成年人迷恋互联网到上瘾的地步,会给其身心健康和社会安全带来不良后果和隐患,由此引发的抢劫、盗窃、伤人等犯罪问题更是让网瘾少年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该院今年上半年审结的6件11起未成年犯罪案件中,其中3件7名未成年被告人有着共同的相似点就是长期迷恋到网吧上网。如两名14岁少年抢劫案中,被告人钟某和林某在校期间经常外出上网,厌学情绪重,辍学后更迷恋于网吧,贪图享受,在没有经济基础的条件下为了上网而抢劫了同在网吧上网的学生125元;在另一起抢劫案中,四名未成年被告人长年沉迷网吧,为了筹集上网的费用不惜挺而走险,四人共同商量实施了多起抢劫案,最后一次在某网吧抢劫学生时被在场群众抓获。

    面对深陷网络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一张张稚气的面孔,该院法官感到十分痛心,启动了司法建议书,及时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机制的构建,通过向文体局、教科局等相关部门发出的司法建议书,内容包括:建议网吧主管单位督促网吧经营者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对进入网吧人员要进行严格身份登记,严禁未成年人入内,并加大网吧整治力度;建议教育主管部门要督促学校加强管理,教育学生远离网吧,助推其健康成长。司法建议发出后,文体局等部门高度重视,表示将迅速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加强网吧管理,进一步规范网吧的经营范围,对有问题的网吧暂停营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得力的一律取消经营资格,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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